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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溫州4月13日電(記者張和平)溫州市從4月13日起正式啟動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車改主要方案是“近程貨幣化補貼,遠程市場化租車”。
為有效解決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高效廉潔的行政管理體制相統一、與反腐倡廉建設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開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按照“近程貨幣化補貼,遠程市場化租車”的車改思路,拍賣處置除省管領導幹部用車、執法執勤用車以外的所有公務車輛。對溫州市區(含功能區)範圍內的公務交通,實行限額貨幣補貼。其他遠程及重大應急公務交通,通過市場化方式保障。縣(處)級領導幹部遠程和應急公務可向由市交運集團組建的一家公務用車服務公司租車,其他人員以公共交通方式解決,兩者可按規定報銷費用,並實行節約獎勵政策。其他人員自行解決遠程公務交通工具的,經審核可按公共交通費用標準給予補貼。
貨幣化補貼標準是根據單位工作性質和繁忙程度,分成一、二、三類單位,正縣實職每月補貼一類單位3100元,二類2800元,三類2500元;副縣實職至科員一類單位2400元--500元,二類2200--400元,三類2000--300。
公務用車補貼在車改單位公用經費中列支。車貼為公務活動交通費用,不計入個人工資性收入,全部存入市民卡專用賬戶,不可提現或挪作他用。
駕駛員的安置主要從3個方面分流,按照人事社保的鼓勵政策,提前退休;以遠程和應急公務租用車輛駕駛為主,留在原單位,兼職從事其他工作;自願辭去公職自謀職業的,按照有關政策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2011年10月,溫州市啟動了國有企業的公車改革,現已基本完成。此次實施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車改革涉及106家行政單位、207家事業單位,共有1400多輛公車作拍賣處置,僅留用300余輛。
為了做好這項公車改革,溫州市還配套制定了一系列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