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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2年財政新增安排600萬元,用於提高未參保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生活補助,將月人均養老生活補助標準提高20元,達到每人每月285元。
據新華網報道,我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已過去近40年,許多返城未安置就業的知青因各種原因未參加養老保險,目前已陸續進入退休年齡,缺乏相應保障。為此,從2010年起,江西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為其發放生活養老補助。近兩年,江西省根據經濟和財力發展情況,先後兩次提高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月285元。
據了解,此次提高未參保返城未安置知青養老生活補助標準所需資金由省、設區市、縣財政按比例負擔,生活補助將實行社會化發放形式,發放到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手中。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