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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出售零首付金融房産,房子位置、戶型、面積由您來定,但本房只能作為投資專用,不能用來居住!”
近日,市民李女士收到一封寫有上述內容的郵件,不過越往後看,劉女士越疑惑。“這款房産投資沒有實際的房産交付,我打電話給郵件發送人,對方卻説這是一款保險産品,我感覺被忽悠了。”
李女士收到的這封郵件中説,這套金融房産“0首付,但有按揭需要每月還銀行1300元,還20年就行,房子辦好手續後銀行就會為你出租出去,不用你操心,也不用你考慮裝修、物業、維修、房産稅等各種問題,而且一次給兩年的房租至少10000元,保證房租一次比一次高。等老了後,房子就留給孩子,孩子繼續收房租,一直收到88歲,88歲的時候銀行會按220萬元的價格把這個房子收購回去。”
李女士説,她家已經有兩套房子,對於這套金融房産很感興趣,不過讀到後面卻産生不少疑惑,郵件的署名是太平人壽保險公司。隨後,劉女士根據郵件中的電話聯絡到了發件人姜女士。姜女士説,這封郵件實際上介紹的是一款保險産品,並不是房産投資。
就此,記者聯絡了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姜女士。“我們只是拿房産投資來做個比喻,這個郵件實際介紹的是一款保險産品,收益很高,跟房産投資差不多。”
姜女士稱用房産投資做比喻是為了更生動形象地表現該保險産品的收益,以便投資者理解,並沒有什麼不妥。
就此,盛少華律師認為,這則廣告是誤導宣傳,涉嫌欺詐。盛律師認為,保險公司在做宣傳時應該把産品的名稱和實際情況告訴消費者。
“雖然近期的房地産市場不是很景氣,但是房産投資作為一種實體投資還是受到很多投資者青睞,而太平人保的這則廣告就是拿房産投資作為宣傳的噱頭來吸引投資者的眼球。”
盛律師提醒市民如果發現誤導宣傳的行為,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由於這則廣告是在網絡上傳播的,市民還可以向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舉報。”《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