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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劉明濤
剛剛過去的“小長假”對證券投資者而言是無法輕鬆的,因為節日期間許多政策動向值得高度關注:4月1日,證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3日,證監會又表示將分別新增QFII和RQFII投資額度500億美元和500億人民幣;同日,社保基金理事長戴相龍在博鰲論壇指出,養老金入市的最高比例將在40%……這一切都被市場稱為“4月新政”。
在A股向前期低點2132點“挺進”的關鍵時刻,如此多的重大消息浮出水面,顯然不能用一邊倒的利好或利空來一概而論。為此,《每日經濟新聞》進行了多方採訪,透過專家學者、業內人士的觀點,對諸多政策進行客觀解讀和評估。
4月1日,證監會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此次證監會從適當調整詢價範圍和配售比例、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等6個方面入手深化改革,試圖抑制新股高價發行、高市盈率和超高募資金的“三高”現象。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進行了多方採訪,試圖了解業內人士對意見稿的看法與態度。
完善信披 “註冊制”隱現
意見稿指出,要進一步推進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制度建設,逐步淡化監管機構對擬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斷,修改完善相關規則,改進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落實發行人、各仲介機構獨立的主體責任,全過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同時,明確要求發行人和各仲介機構應按法規制度履行職責,不得包裝和粉飾業績,堅決抑制包裝粉飾行為,加大違規懲處力度。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進一步推進 "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制度建設是註冊制對基本制度環境的要求;逐步淡化"監管機構對擬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斷",這是希望投資者自己判斷擬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強調要落實發行人及證券仲介在IPO過程中的各自獨立的主體責任,這正是註冊制在看似寬鬆的市場化約束前提下的嚴厲"問責機制"。
市場對擴大詢價範圍有爭議
意見稿第二條是適當調整詢價範圍和配售比例,進一步完善定價約束機制,例如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名~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同時提高向網下投資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公開發行與轉讓股份的50%。
北京神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宇對記者表示,意見稿將詢價範圍擴大,增加5到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這加大了詢價時人為干擾因素。但董登新則認為,應該相信他們不會拿著自己個人的真金白銀去無私奉獻給發行人和承銷商,他們的介入有益無害。
強化發行定價監管
意見稿第三條指出,要加強對發行定價的監管,根據詢價結果確定的發行價格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發行人需在詢價結果確定的兩日內刊登公告,披露詢價對象報價情況。若上市後實際盈利低於盈利預測,將被採取一定的措施。
陳宇認為,這一點爭議也比較大。首先,如何選擇確定的同行業公司?例如一家做粉絲的公司要上市,它所屬的同行業是食品飲料還是副食品呢?另外一點就是25%的平均市盈率,如果擬發行公司市盈率是24.9%呢?深圳一不願具名的私募人士則認為,這條規定界定了一個25%的市盈率界限,如果處罰措施能夠完善,至少可以減少包裝上市的發生概率。
存量發行抑制抄新
意見稿還有一大特點便是提出引入存量發行,將取消現行網下配售股份三個月的鎖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在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推動部分老股向網下投資者轉讓,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數量。
董登新認為,在老股轉讓所得資金的鎖定期限內,如二級市場價格低於發行價,專用賬戶內資金“可以”在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票,但不強制要求回購,這是“去行政化”的具體表現。還有私募人士表示,允許存量發行,加大首日新股供給量,將有利於新股上市後準確定位”。
意見稿對股市長期利好
華夏中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兼基金經理馮化雪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長期來看,肯定是利好股市,不過短期來看,對市場估值有一定影響,隨著(股票)越發越多,整個市場的估值水平都會下移,不過這裡面也會出現好的公司,未來或將出現這樣的局面,好的公司越來越好,壞的公司越來越差,差距會拉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