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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壽代理人“零底薪” 業績重壓下不得不忽悠客戶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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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本網之前曾發佈《泰康人壽銷售誤導屢觸紅線 投保人曬心痛遭遇》一文,匯總了泰康人壽最近被投訴誤導銷售的案例。中國經濟網編輯研究發現,泰康人壽之所以成為銷售誤導“重災區”,與其員工業績壓力大有直接關係。泰康人壽的代理人處於典型的三無就業環境,即“無底薪無醫保無社保”,每月都面臨業績壓力和薪酬壓力雙重考驗。一旦無法完成業績要求,還要降職重頭來過。因此,迫於業績壓力,部分代理人不得不忽悠客戶,為客戶允諾不存在的收益,這或許可以揭開保險業糾紛背後的深層問題。

  泰康人壽代理人自稱“三無”人員:零底薪無社保無醫保

  泰康人壽前員工小陳揭開了他在泰康的職業生涯:培訓5天,進行考試,分數合格拿到了保險從業資格證,隨後跟公司簽署代理人合同,職位是實習業務員(沒有工號)。實習業務員在三個月內要銷售4件單(金額總計達到或超過8000元)便可以轉正,而轉正後壓力也頗大,三個月要考核一次,每個月要完成3000元的保單。如果未能完成任務,則會遭到降職,重新變成實習業務員;如果完成任務較好,有望升職為主管,主管的權利相對大些,能抽取屬下業務員的佣金,大約一個月300元至500元左右。“無論哪個職位,都沒有底薪。”小陳透露稱。

  理論上説,如果小陳出單,其收入也還不錯。根據泰康人壽規定,如果投保人一次性躉交出單,代理人可獲得20%的佣金。如果是兒童教育險、養老保險諸類的險種,倘使對方是繳納10年或更多年限的保費,則代理人在前五年的每年可得到20%的佣金。一旦代理人離開公司,則後續的佣金不能拿到手。然而據小陳透露,他曾兩個月未能出單,因為生活拮據而不得不另謀他職。

  據悉,保險行業代理人一般以較高的佣金來維持生活,基本工資要視乎各公司的規定。有保險代理機構人士表示,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入職後,前六個月會有一個基本的工資保障,為了維持員工的生活。“不過也有零底薪的。”該人士表示,有一些保險公司會跟少部分代理人簽訂正式合同,提供底薪。

  泰康人壽雲南分公司高層虛設工號私佔佣金

  2009年12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匿名舉報材料,稱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以下簡稱“泰康雲南分公司”)總經理肖某、副總經理黃某夥同該公司團體保險部(以下簡稱“團險部”)經理謝某、副經理鄭某及業務員曾某,在辦理和經手、主管業務過程中,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採取使用假發票虛報冒領和製作虛假賠案、虛列費用、虛設提獎、支傭“工號”等手段私分公司資金61萬餘元。

  為掩蓋私分資金的事實,黃、肖二人安排謝某偽造了一份“內部工作聯絡單”,謊稱虛擬的“雲中”工號係總公司批准設立,並提供員工親友的身份證號,要求人力資源部協助發放“雲中”工號名下賬號,將“雲中”名下的50萬餘元提獎金額轉入預先開立的賬號進行提現。一切安排妥當後,謝某和鄭某分別將涉案款全數取出,交由黃某進行私自分配。

  昆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認定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認定肖某、黃某涉嫌職務侵佔罪。遂將此案移送審查,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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