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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裏生活的不少人可能有過同一种經歷:打車難。針對打車難問題,北京鼓勵乘客合乘出租車,特別是在早晚高峰時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車費的60%,並可以打印多份發票。對此,多數網友表示贊同,認為在城市道路形勢越來越嚴峻的情況下,此舉對社會有利,而且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是顯而易見的:環保、省錢還更方便。
“拼車打的”,在很多城市都不是合法的。但拼車出行似乎有點“堵不住”,大有越來越流行之勢。尤其啥都漲價的今年,大家都搶著“拼車”。據筆者觀察,“拼車”有三種形式:其一,以乘客為主導,大家商量好共同打一輛車,費用均攤;其二,以司機為主導,車上有乘客,順路能多拉一個算一個,乘客都要付全費;其三,協商型:司機和車上的乘客商量,路上捎人,費用適減。筆者“拼車”很多年,沒偷沒搶少花錢沒感覺有什麼不妥。我們常説“低碳”,我看“拼車”就符合“低碳理念”。一人“打的”和四個人“拼車”沒啥本質性區別,與人方便自己也得利,有何不可呢?
其實,“拼車”不但我國有,國外也不乏“拼車”的。在美國,多人乘坐同一輛出租車是被鼓勵和支持的。乘坐多名乘客的車輛,可以免費通過收費橋梁或者道路,紐約出租車管理委員會的智慧表自動分配系統會自動地將每位乘客的車費分配好;在韓國,不僅私家車可成為“順風車”,就是出租車也可由多名乘客拼車,名曰“合乘制”,坐幾個人可以由司機來決定;英國的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還設置了“高乘載車輛”專用車道專供搭載多名乘客的車輛行駛,其他搭載人數不夠的車輛和貨運車輛不能在這樣的車道上行駛;在德國、新加坡,即使是私家車,如果在交通高峰期間空車上路要被罰款。就“拼車”而言,早有政協委員建議“合乘出租車”:在營運時,出租車在前風擋處擺放一個顯示行駛方向的標誌牌。在徵得車內乘客同意後,同方向的乘客可以合乘一輛車。為補償乘客,司機可對每位乘客採取打折的方式收取車費。
作為一個城市的重要窗口行業,出租車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常常體現著當地的社會文明程度。就“合乘出租”拼車出行而言,表面上看是乘客“省一點”、車主“多掙點”。實質上是解決老百姓“出行難”的問題。而要緩解“出行難”,僅靠增加的士的數量筆者認為並不是個最好的辦法。而如果允許“拼車”,不但能給出行者帶來快捷和便利,也能緩解交通壓力,提高相同時間內的士的盈利價值,而且能減少乘客的費用支付。因此,允許“拼車”是件司機、乘客、環保三贏的事情。既然“拼車”,就應該在如何落實上下工夫,在如何操作上再細化,切實把好事辦好。
法律依據
“合乘出租”不同於“司機拼客”
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的總隊長姚闊日前在北京市政務門戶網站首都之窗的直播中明確表態:合乘出租車這種方式是法規允許的。肯定合乘出租車的同時,他還透露,目前96103和961001兩部叫車電話都可以提供“合乘訂車”業務。
業內人士稱,從法律性質上講,“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為。“拼客”是指出租車司機為追求更高利益多載客人,這侵害了乘客的權益,是違規行為。“合乘”是指在客運高峰時段或路段,乘客經協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輛出租車的自願行為,是一種合法行為。
網友表態
“拼車打的”出行好處多
網友“牛大王”總結“拼車打的”的好處及合理性:
1.“拼車打的”對乘客來説省錢了,對司機來説既省油錢又能多掙一點錢,對社會來説,不僅減輕了道路的擁擠,還減少了能源的消耗,降低了空氣的污染,符合低碳要求,對環境直接起到保護作用。
2.只要能夠合理地解決其中産生的一些弊端,制訂相應的法規進行約束,採取規範化管理,讓出租車更好地服務於社會,服務於大眾,這將是一件讓乘客、司機與社會雙贏加多贏的好事。
3.通過google搜索引擎的調查結果顯示,“拼車打的”合法化在國外早有先例,因為這是符合社會需求的,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趨勢。新事物代替舊事物是必然的結果,發展和創新是永恒的,孰是孰非,市場經濟自有論斷。
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出臺相關法規,規範目前在拼車打的中出現的問題,使之合法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