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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半成品”之所以能夠上路,背後乃是執法部門對相關培訓、考核、發證等監管不力。
親,你的駕照是怎麼拿到手的?面對這樣的問題,許多司機可能會有不少感觸。現實中,駕校培訓“偷工減料”有之,考試環節操作貓膩有之,先有駕照後練車同樣有之。凡此種種,構成了一幅奇怪圖景:擁有駕照並不等於有能力開車上路,許多人開車的技術是在拿到駕照後,憑著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勁頭在剮剮蹭蹭中練就的。
這不是我的臆想。據世界銀行道路安全中心的調查,我國數量約佔30%的新手駕駛員,釀成的車禍佔到所有車禍的43%。新司機被戲稱為“馬路殺手”,看來並非沒有根據。如何化解由此帶來的馬路安全威脅?公安部交管局近日推出多項新措施,凡是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對司機考試、發證等環節進行責任倒查。這體現了執法部門對生命的尊重,但要真正落實起來恐怕難度不小。一來即便考試和發證環節存在問題,其形式上也往往披著合法外衣;二來這些環節之所以存在問題,很大程度上與交管部門脫不了干系,當真要徹查起來難免阻力重重。
與其事後倒查,不如從嚴把好駕駛員上路前的每一道關卡。當前我國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很大程度上與駕駛員水平有關,表面上取得駕照的人,實際上並未達到上路資質。鄭州市運管局局長曾説,鄭州每年有25萬人從駕校畢業,“其中有三分之一會是馬路殺手”。這些“半成品”之所以能夠上路,背後乃是執法部門對相關培訓、考核、發證等監管不力。
人們總是習慣將板子打到駕校身上,駕校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用不正規的方式讓學員拿到駕照,這些確實普遍存在,也是製造馬路殺手的直接原因。但是,造成駕校此種混亂局面,我以為主要責任在於監管部門。基於“利益均沾”的潛在規則,駕校與交管部門實際上形成了一種利益共同體,二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一所駕校的生源多寡、利潤厚薄,往往取決於其和交管部門的“關係”遠近,“關係”硬的自然容易通過考試讓學員免遭麻煩。路考走馬觀花,補考交錢就過,駕校成為學員與交管部門的居間人。在這樣的利益裙帶關係中,無論是駕培機構的資質還是學員培訓的質量,都難以保障。
嚴格查處考試、發證等環節的違規操作,進一步規範駕駛培訓程序,加強相關責任追究,這都符合公眾對馬路安全的期待,是確保駕駛員培訓質量的好舉措,但必須提醒的是:如果不從根子上切斷交管執法部門與駕校的利益臍帶,誰能保證實際執行時不打折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