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經濟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兼政策中心執行主任姜鑫民22日在參加“第五屆山東地煉市場與發展峰會暨第四屆中外油商高峰論壇”時透露,目前商務部正在考慮將《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變成條例,企業準入資質標准將提高;成品油定價權是否下放尚無定論,新機制中是增加還是替換挂靠油種也還在研究中,最終目的都是要減少油價的波動性。
現行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對在我國境內從事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經營活動的企業,在資金規模、庫存容量、資源保障程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姜鑫民表示,將辦法變成條例後,標準會進一步提高,那些原來擁有資質而達不到新標準的企業,將會被要求在一定時間內進行改造,“其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市場參與者過多而造成混亂。”
國務院日前下發通知,批轉發改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意見》稱,要深化成品油等資源性産品價格市場化改革,擇機推出改革方案。姜鑫民表示,此前市場熱議的是否下放定價權給三大油企、是否增加或替換挂靠油種等,“目前都還沒有定論,尚在研究中。”
他表示,對於是否下放成品油定價權給三大石油企業,目前存在正反兩種聲音。反對意見稱,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定價權下放有可能推高油價,帶動一系列産業成本上升;支持意見則認為,成品油定價機制最終要實現市場化,定價權下放作為一個過渡方案,符合成品油市場化改革的趨勢。
“其實,對於定價市場化的路徑怎麼走,目前還沒有研究透。定價權下放後,幾大石油公司是互相盯著對方的定價,還是按成本來定價,抑或按市場的最大值來定價?都還沒有定論。”他稱。
姜鑫民坦言,這也是為什麼新定價機制遲遲沒有出臺的原因之一,定價市場化路徑還需要研究得更透。“政策反復的成本是很大的,寧可慢一點、慎重一點。”他表示,定價權下放的前提是要形成充分的市場競爭,並在放開的同時加強有效監管。
在被問及如何看待中國推出期貨時,姜鑫民表示,原油期貨推出,既利於發現價格,又利於油企規避油價波動風險,是有必要的。但最終能否形成原油遠東市場價格,還有功課要做。“一是要增加東南亞、韓國、日本等其他國家的參與程度;二是需要將原油期貨的相關規則制定好,形成影響力,這樣才能吸引更多市場主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