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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2日下發《關於做好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針對保障房建設和分配等環節提出相關要求,以進一步加強保障房分配和質量管理工作,全面推進2012年保障房建設任務。
《通知》要求加快落實保障房建設項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須會同發展改革、農業、林業等其他相關部門,加快項目落實和建設進度。儘快將各自確定的年度建設任務目標落實到市縣,並督促市縣進一步分解落實到具體建設項目。
在資金方面,《通知》鼓勵地方政府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以提高投資完成率。對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壓力大的地區,要在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的安排上給予傾斜。按照財政部《關於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確定年度投資規模,做好資金籌集安排,並具體分解落實到各類建設項目,確保各類資金來源渠道落實到位。另外,鼓勵各地政府研究公租房商業銀行貸款具體貼息政策,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支持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中央補助資金下達後,須在規定時限內將補助資金分解落實或明確到具體建設項目,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在保障房分配和運營管理環節,《通知》要求各地完善監管機制。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督促市縣,完善申請、審批、公示、輪候、復核制度,建立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審查機制。分別完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分配運營和管理辦法。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強化建設、分配和管理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在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專項審計工作的同時,對督查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限期整改。還要建立約談、問責制度,對建設項目不落實、管理不到位、進展遲緩、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項目及時通報、限期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約談、問責,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的,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記者 高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