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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4年,深圳市羅湖區在考察香港的做法後,引入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打破政府與環衛工人的聘用關係,引導原有的環衛工人(多為臨時工)成立環衛公司,再由政府向這些公司購買服務。
1998年,這一模式首次由羅湖區上升到深圳市級層面,被引入全市公共綠地的管養中。市綠化管理處複製了羅湖環衛工作的做法,引導一部分養護工人成立園林綠化公司,政府不再花錢養人養設備,改為向這些園林綠化公司購買服務,同時讓更多社會力量進入園林綠化市場。
2001年,深圳市民營園林綠化公司發展到百餘家。當年起,深圳開始對外公開招標確定管養企業,報價低且資質、能力較高者奪標;2005年起,深圳市開始在市級管轄的30多個公園管養中推行政府購買服務。
據介紹,深圳最早是從園林、綠化、環保、環衛等距離政府權力中心比較遠的公共事務開始外包、委託、購買的;接著搞了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後勤社會化,慢慢發展成為公共品市場化和社會化這樣的趨勢,從公用事業水電氣開始,到民營醫院、民辦學校、政府培訓機構……
近年來,深圳大力推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深圳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馬宏表示,在社會公共服務上,“官退民進”是發展的大趨勢,單靠政府一攬子包,服務肯定不到位,這就需要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交給一些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去做,以提供更專業的服務。
2008年年初,首次深圳全市性的政府向民間機構購買社工服務意向簽約儀式在市民中心舉行。9家社工機構找到政府“買家”,現場簽約329名社工,用人單位將按每位社工每年6萬元的價位“買單”。
社工崗位開發基本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面向民辦社工機構實行公開招投標。崗位社工由社工服務機構招聘、培訓與管理,由社工服務使用單位解決服務場地與工作條件,社工主管部門則對社工機構和用人單位實行合同管理。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深圳專職從業社工達到1800多人,社工服務機構達到55家,社工服務遍及全市各區和老年人、殘疾人、兒童、青少年、婦女、家庭、外來工、社區矯正、戒毒、信訪、計生、人民調解等十幾個領域。近4年多來,市區兩級用於社會工作發展的資金達3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