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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財經》雜誌封面圖
“巴塞爾枷鎖”與評級霸權
——2012:中國面臨的兩大魔杖
■ 本刊副總編輯、國研中心國際技術經濟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張捷
新年伊始,就在飽經歐債危機摧殘的歐元區各國在希臘債務減記協議達成以後都以為能緩口氣的當口,1月13日歐元區又遭遇評級下調的重擊:國際信用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宣佈下調歐元區9國信用評級,其中法國和奧地利的長期主權信用評級由最高的3A級下調一級,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下調兩級,只有歐元區第一大經濟體德國維持其3A評級。同一天,希臘政府同私營機構債券持有者的債務減記談判因無法達成一致擱淺和歐洲央行對被市場寄予厚望的“財政契約”提出批評的消息傳出,種種負面新聞使得持續蔓延的歐債危機雪上加霜。
事實上,從次貸危機到歐債危機的整個醞釀、發酵過程中,在各個關節點上,三大國際評級機構陸續對美國、日本、以及深陷歐債危機的希臘、意大利、西班牙、法國等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級以及大批金融機構的評級進行了下調,在資本市場掀起軒然大波,引起美國、歐盟各國政府強烈不滿,稱其“落井下石”。評級機構在評級時機以及下調幅度上遭受廣泛而嚴厲的質疑。由於三大評級機構在次貸危機和歐債危機中的糟糕表現,被指“在危機爆發前後無所作為”,評級的獨立性、有效預警作用備受質疑,甚至被認為是“危機的製造者”。
但無可否認的是,無論怎樣評價這些評級機構,評級機構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具備某種點石成金、呼風喚雨的超自然能力卻是毋庸置疑的。為什麼評級機構會有如此魔力呢?
國際評級機構:西方霸權的魔杖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弗裏德曼曾説,“我們生活在兩個超級大國的世界裏,一個是美國,一個是穆迪。美國可以用炸彈摧毀一個國家,穆迪可以用債券降級毀滅一個國家;有時候,兩者的力量説不上誰更大”。在20世紀90年代,對於一個發展中國家領導人來説,最重要的訪客也許不是其他國家的首腦,而是來自穆迪的職員。弗裏德曼所説的景象就是評級霸權的真實寫照。
評級權是信用體系的核心,而世界的評級霸權掌握在美國手中,執世界評級領域之牛耳的是美國三大評級公司:美國標準普爾公司、穆迪投資服務公司、惠譽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 。三家評級機構各有側重,標準普爾側重於企業評級方面,穆迪側重於機構融資方面,而惠譽更側重於金融機構的評級。三大評級機構都有至少60年以上的歷史,經歷了全球金融市場的重大變遷,擁有的經驗和人才其他機構難以匹敵。據《中國經濟週刊》報道,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于2008年就曾發報告指出,穆迪、標普、惠譽三大評級巨頭已壟斷全球95%的評級業務。這意味著,全球的金融市場信用基本上都由這三大機構來“審判”,影響力不言而喻。
評級機構的利益驅動
實際上這些評級機構在評定資信級別上並不那麼可靠。一方面信用評級公司要從請求他們進行評級的上市公司那裏收取可觀的費用,另一方面要向投資者提供上市公司有關信息的資詢服務。在利益的驅動下,信用評級公司難免要提高上市公司的信用等級作為鉅額費用的回報,而提供給投資者的信息則難免有虛假成分。
更重要的是,評級機構實際受控于金融大鱷,例如穆迪的股東名單之中,摩根士丹利、JP摩根、高盛、美菱等赫然入列。評級機構與各國政府的關係也很微妙,評級機構是西方信用霸權的核心,但未必受到政府的歡迎,這次危機中,美國三大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有幫助金融大鱷操縱市場的嫌疑,已經引發世界公憤。
評級機構是可以操縱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利益的。評級機構本身也是金融大鱷手中的工具,他們製造著信息不對稱。早在2002年至2007年間,三大評級機構就已將美國華爾街製造出的數千種創新債券評為最適宜投資的“AAA”級,其中不乏“有毒”債券。在2008年次貸危機中,三大評級機構總是依據過去的歷史數據構建評估模型,對房地産市場、CDO、CDS等結構複雜的金融創新産品蘊藏的風險估計不足,給予不少次級債3A評級,誤導投資者,結果製造了巨大的泡沫。比如雷曼兄弟倒閉前,三大評級機構還給予其A級以上的評級。直到2008年5月看到國際市場出現危險的苗頭後才開始降低了新發行次級債的評級,但僅過了2個月,三大評級機構又大範圍調低全部次級債的評級。美聯社在當時評論道,“降低評級直接導致了全球投資者的恐慌拋售,從而成為國際金融危機的導火索,而三大評級公司卻早已賺取了大量利潤。”
評級機構的立場偏袒
更不可靠的是三大評級機構都有自己的立場。評級權是西方金融霸權的核心,他們制定了有益於西方的評級規則,比如他們在評級規則當中加入了國家制度作為評級的第一標準,把西方的制度定義為最好,在具體評級的時候奉行雙重標準等等。英國騷亂時,評級機構就沒有按照評級標準來降級,而對於中國地方融資平臺這樣有抵押、有收入保障的債務的評級,卻還不如西方那些不但資不抵債而且是收不抵支的國家的負債標準,這是有嚴重問題的。
這些評級機構偏袒西方的體系,尤其是美國的金融體系得到了最高推崇,哪怕債臺高築美國的金融體系依然如故;而歐洲被債務危機困擾的時候,歐洲多個國家還發生了騷亂,但是這些國家的評級依然是AAA。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就不那麼幸運了,評級是普遍偏低的,就連西方社會所認可的亞洲經濟龍頭之一的日本也不是AAA評級,由此可見這樣的評級帶有西方人特有的偏見。
西方評級機構對於中國的立場問題和利益取向表現得特別明顯。判斷一個國家主權外債信用級別的惟一標準是該國是否具有按期償還外債本息的能力。無論是總債務餘額、財政赤字,還是外匯儲備佔GDP比例,中國政府的償付能力都要優於美國和歐盟大多數國家,然而中國的主權信用評級卻是BBB。很顯然,國際評級機構的標準是因國而異的雙重標準。
美國評級機構蓄意壓低中國主權外債評級的背後還掩藏了另一個目的:為國際壟斷資本廉價攫取中國國有資産大開方便之門。在2003年,他們將中國13家商業銀行的信用級別評為“垃圾”等級,同時又高調肯定境外投資者參股中國銀行業,為國際壟斷資本搶佔中國國有資本造勢。更有甚者,三大評級機構有時還會配合美國政府,對他國政策橫加干涉。2004年,當布什總統在爭取連任的選舉中表示要通過國際壓力迫使人民幣匯率升值時,穆迪立即跟風,表示將會降低中國主權債券的評級。
評級霸權因何而來?
金融市場越發達,投資者對評級機構的需求越大,評級越有可能低估或高估信用本身,如果偏離度過大,評級機構也會失去信用。但評級機構的話語權不可能替代、超越其評級的信用本身,評級壟斷就是評級霸權,評級體系是在整個信用體系當中的制高點,認識評級霸權以及其中的不平等,是認識世界信用體系的關鍵點之一。
這些大機構的評級霸權是怎樣來的?其評級霸權真的是完全由市場競爭形成的嗎?對於這些問題,我們要認識信用體系當中最重要的國際條約“巴塞爾協議”,以及“巴塞爾協議”是怎樣維護評級霸權的。同時通過以下分析我們不難意識到,如果不加以重視和警惕,2010年通過的《巴塞爾協議》III將在2012年真正發揮勒緊中國金融和經濟的枷鎖之效。
巴塞爾協議II:打垮日本的金融核武
2010年9月12日,《巴塞爾協議》III通過之後,海外銀行股紛紛以大漲相迎接。亞太市場,日本最大的銀行三菱日聯以及澳大利亞銀行巨頭聯邦銀行漲幅超過1.5%;歐洲市場開盤後,主要銀行股也紛紛走高,匯豐控股、法國興業早盤漲幅在1.1%至3.3%不等,而中國股市銀行股則以集體回調來回應。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巴塞爾協議”對於中國是不平等的,是一個枷鎖。“巴塞爾協議”的實質就是一個信用和風險的管控協議,建立了一個各國聯絡在一起的信用體系,這個協議背後是有著巨大的利益博弈的,是一個有針對性的信用遊戲規則,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方式讓對手被迫接受的城下之盟。
此前在“巴塞爾協議”之下栽了跟頭的是日本。眾所週知,1985年美國通過“廣場協議”逼迫日元升值,成功打擊和遏制了日本出口迅猛增長的勢頭。可令美國始料不及的是,簽訂“廣場協議”時的日元已經成功邁入了國際化進程,已經是國際可兌換貨幣,在東南亞甚至一定程度上成為與美元比肩的硬通貨,有的國家已把它作為儲備貨幣之一。在這種情況下,日本人欣喜地發現,當日元從252日元兌換1美元上升到80 多日元兌換1美元時候,日元一下子變得值錢了。於是,日本人迅速抓住了有利時機,掉轉頭來,從原來的産品擴張轉向資本擴張。那時的日本開始狂買紐約帝國大廈,狂買哥倫比亞兄弟電影公司,甚至發出了“買下美國”的豪言壯語。這讓美國一時頗感緊張,驚呼“日本想買下美國的靈魂”。
在不利局面下,美國人通過瑞士國際清算銀行提出了《巴塞爾協議》II,其核心是將銀行儲備金率提高到8%。表面上看,這是一個針對全世界所有銀行、為規避金融風險制定的遊戲規則,但實際上它主要針對的是當時日本資本的擴張勢頭。日本對此當然不接受,它與當時全球第三大經濟體德國連手,一起拒絕簽字。
美國人怎麼辦?美國人用了一個非常聰明的辦法,就是和英國簽訂了雙邊“巴塞爾協議”。兩國率先實行“巴塞爾協議”,執行8%的銀行儲蓄準備金制度。但這個協議最有意思的條文,不是雙方準備為全球做表率自律的問題,而是它的最後一條,即:今後凡與我兩國銀行打交道的任何國家的銀行,都必須實行8%銀行準備金率。這樣一來,美國人用多邊協議未能拴住日本,卻用這一狠招迫使日本不得不就範。因為這世界上還有哪國的銀行,既不在倫敦金融交易中心,又不在紐約金融交易中心進行業務往來或結算呢?美國用這一狠招迫使日本不得不回到“巴塞爾協議”上來,其結果最終導致了日本證券業和房地産業泡沫的破裂,從而步入“失去的十年”。可以説1988年的“巴塞爾協議”可謂是為日本人“量身定制”的,而最近的《巴塞爾協議》III則給中國套上了枷鎖。
《巴塞爾協議》III:給中國戴上枷鎖
對於《巴塞爾協議》III規定的資本充足率要求,中外差別待遇是非常明顯的,美國和歐洲大量銀行在沒有多大貸款壓力的情況下惜貸,在貨幣乘數下貨幣總量減少,導致銀行的風險資産大量減少,西方大量銀行資金可以存儲于央行,並且由央行操作一些風險金融衍生業務。這樣的做法導致美聯儲的資産規模急劇膨脹,總規模由2007年6月的8993億美元上升到目前的2.31萬億美元。美聯儲籌集、運用資金的圖景是:財政部將增發國債籌集到的資金存入聯儲,聯儲用各種創新工具投放到市場,金融機構則將得到的流動性通過超額儲備的方式存回聯儲,完成一個循環。結果就是美國銀行的風險資産在不斷減少,這些資産變成了美聯儲的風險資産。所有這些都會導致西方的銀行隨著時間的推移,風險資産越來越少,而銀行原有的資本數量如沒有虧損就不會減少,導致銀行肯定會出現資本充足率的冗余。因此海外銀行股在《巴塞爾協議》III通過的消息爆出以後紛紛大漲相迎。
中國不斷增加的信貸導致的資本充足率不足與西方銀行資本充足率冗余兩相對照,背後就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和資本市場模式是不同的,發展中國家的企業處於自由競爭階段,存在大量企業在一個行業內激烈競爭,企業過多而市場識別成本過大,是不可能都通過資本市場證券融資的,只有其中極個別的佼佼者可以上市融資,貸款成為産業融資的主要方式,對於一個以貸款為主的經濟體,隨著經濟體的擴張發展,貸款規模越來越大,結果一定就是銀行的風險資産總額大增、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下降;而發達國家每個産業只有三五家領袖企業,每一家企業的情況都可以了解得非常清楚,資本市場的識別成本低,每一家企業都可以成為上市公司,融資基本通過證券市場而不是貸款,發達國家是高度資産證券化的,因此發達國家的銀行主要收入來自為融資和付款服務的中間業務部門而不是信貸部門。銀行的資金沒有了大量貸款的金融貨幣衍生效用以後,貨幣乘數是很低的,銀行的風險資産的數量也是隨著資産證券化比率的提高越來越少,因此面對相同標準的“巴塞爾協議”,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壓力是完全不同的。
而對於“巴塞爾協議”的枷鎖,更可怕的在於很多人沒有看到其中的問題,甚至主動迎合自縛手腳,這樣被西方不戰而屈人之兵,實在是發展中國家的悲哀。發展中國家要想真正崛起,思想理論上的崛起更為關鍵。
據彭博社報道,有知曉內情人士透露稱,中國的銀行業監管機構最高可能要求國內各大型銀行在2012年底前將資本充足率提升至15%的水平。
這樣做的影響有多大呢?數據顯示,中國2009年全年10萬億的貸款投放使得銀行業平均資本充足率由2008年底的12%下降到2009年底的11.4%。根據2010年上市銀行半年報顯示,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普遍下降。工、農、中、建、交5大銀行中,除交行和中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上升外,其他3家普遍下降,農行降幅最大,達1.02%。由此可以看出,在《巴塞爾協議》III逐步提高的資本充足率面前,中國的銀行業的壓力將不斷增大,枷鎖也越勒越緊。
“巴塞爾協議”:新世紀的不平等條約
美國利用“巴塞爾協議”的內在不公平性既壓制了日本經濟、又限制了中國崛起,而這種不平等條約的關鍵就是在協議設計上對於次級債的依賴和對於衍生品的風險控制不足。在次級資本的設計要求和風險資産的構成上,對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中國完全是雙重標準。
根據“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資本金由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構成。一級資本即核心資本,由普通股和公開儲備構成。二級資本也稱附屬資本,由非公開儲備、資産重估儲備、普通準備金、混合資本工具和次級長期債構成。次級債務計入資本的條件是:不得由銀行或第三方提供擔保,並且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50%。商業銀行應在次級定期債務到期前的5年內,按以下比例折算計入資産負債表中的“次級定期債務”項下:剩餘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計;剩餘期限在3~4年的,以80%計;剩餘期限在2-3年的,以60%計;剩餘期限在1~2年的,以40%計;剩餘期限在1年以內的,以20%計。
我們知道西方銀行大部分的資金來源就是次級債,按照“巴塞爾協議”的標準,西方銀行大量的次級債融資反而成為了銀行的次級資本,可以大量計入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當中,外國的銀行杠桿率實際上是遠遠高於中國銀行的,30~40倍的杠桿率屢見不鮮,這些杠桿都是通過次級債來實現的。中國的銀行是沒有多少次級債的,中國銀行發行次級債需要審批而且不容易融資,因此造成中國的銀行在“巴塞爾協議”下的不平等待遇,中國的銀行必須不斷地再融資。
同時“巴塞爾協議”對於風險資産的規定也是不同的,這裡對於中國也是不平等的。“巴塞爾資本協議”將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資産分為四大類,分別以相應的權重(K)反映其風險大小:
1、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中央政府的債權風險暴露權重為0。
2、對於OECD的商業銀行及OECD以外的中央政府的債權風險暴露權重為20%。
3、抵押貸款的風險暴露權重為50%。
4、其他所有商業銀行、企業、個人的風險暴露權重都為100%。
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是不被西方承認的,因此中國所有的商業銀行、企業、個人的貸款風險暴露都被計算為100%,中國國債的暴露風險是20%,但是西方國家的國債在銀行資産裏面的風險權重是0!因此西方國家不斷發行超額國債,這些國債均可以被銀行不計成本地持有,中國的銀行持有中國政府的國債還要計算20%的風險資産權重,需要有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持有地方政府債務的要求更高,這樣中國進行市場化和證券化金融改革的時候與西方根本不在一個起跑線上。
再者,持有西方國家的銀行債務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規定只計算20%的風險權重,持有中國的銀行債務就要被計算100%的銀行風險資産權重,結果就是銀行的金融杠桿率受到了巨大的差別待遇。西方低杠桿的背後就是給銀行炒作衍生品打開了方便之門,而且讓西方的金融機構可以極其方便地用極高的杠桿來炒作金融衍生品。因為次級債在其到期的前5年就能以最高100%的比例計入銀行的次級資本,而這些銀行債務的風險權重才20%,炒作他們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要求是不到其次級債金額的2%。在《巴塞爾協議》III以前,這個資本要求甚至不足次級債金額的1%。但是中國的銀行要發行次級債,中國的銀行持有的話就要被計算100%的風險權重,與銀行貸款的風險權重差別不大,中國的銀行要持有其他銀行的次級債本身對於核心資本就要有高於西方銀行5倍的股權資本需要,銀行股權融資的壓力可以想象。
西方金融機構在“巴塞爾協議”下可以大量發行次級債不受限制,同時金融機構持有這些次級債資産也沒有多少資本要求和負擔。一家金融機構發行的次級債被另外一家持有,然後另外發行次級債又被其他金融機構持有,最後可以循環回來在由這家金融機構用發行次級債所得的資金購買持有,出現了次級債循環持有的怪圈。而且這種操作經常是隱秘的,而對於持有銀行的CDS等金融衍生品,其風險與其擔保額相比被計入風險資産管理的比例也很低,因為其風險權重雖然按照評級高低有所不同,但西方給了這些債券高高在上的信用評級,按照他們的高評級,這些債權債務的風險權重很多只有20%。想一下這些國家國債的風險權重已經變成了0,持有這些國債的CDS的風險權重能有多高?造成這些金融衍生品與次級債一樣可以高風險高杠桿地交易和循環持有,炒作金融衍生品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在“巴塞爾協議”下也是很低的。
在這樣的高杠桿和循環持有模式下,風險被杠桿放大,在“巴塞爾協議”下,在銀行的風險管理上刻意“忽略”了這樣的資産關聯性,有關協議根本沒有考慮到不同資産間的相關性是很不正常的。其背後的目的就是給這些西方的銀行帶來巨大的利益,2008年的經濟危機也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發生的。
在2008年危機前,在98.7萬億美元的利率衍生産品中,摩根大通獨佔鰲頭,佔有74萬億的份額。在金融領域中,用10:1的資金杠桿比例進行投資已屬非常“冒進”了,100:1則是“瘋狂型”投資。上世紀90年代著名的超級對衝基金“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在兩位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指導下,建立了當時世界上最複雜的風險對衝數學模型,擁有著世界上最先進的計算機硬體設施,在用這一杠桿比例投資時,一不留神就輸了個精光,還險些拖垮整個金融體系。摩根大通做利率衍生産品時的杠桿潛在比例竟然高達626:1!在這樣的高杠桿情況下,居然他們都符合“巴塞爾協議”要求的資本充足率和資産風險控制的要求,難道“巴塞爾協議”的設計本身沒有問題嗎?就算是新的《巴塞爾協議》III也沒有改變這樣的根本框架,改變的只不過是一些數字比例,對於西方金融機構限制高杠桿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卻把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銀行金融資産的杠桿率死死地限制住了。
“巴塞爾協議”維護美國評級霸權
在世界經濟危機的風雨飄搖當中,誰有話語權誰就能左右局勢。通過“巴塞爾協議”,美國控制的三大評級機構把他們的評級特權變成了能夠左右世界的力量。評級直接關係到銀行的杠桿和資本充足率,這樣三大評級機構就有了對金融市場生殺予奪的大權。
巴塞爾委員會針對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的不同,提出了信用風險計量的兩大類方法:1,標準法,基於商業銀行資産的外部評級結果,以標準化方式計量信用風險;2,內部評級法,基於商業銀行自身健全和完備的內部評級體系計量信用風險,但必須經過監管當局的技術檢驗和正式批准。
“巴塞爾協議”的信用風險計量標準法對主權、商業銀行、公司的債權等非零售類信貸資産,根據債務人的外部評級結果分別確定權重,零售類資産根據是否有居民房産抵押分別給予75%、35%的權重,表外信貸資産採用信用風險轉換系數轉換為信用風險暴露,過分依賴於外部評級,對於缺乏外部評級的公司類債權統一給予100%的風險權重,缺乏敏感性;此外,也沒有考慮到不同資産間的相關性。
“巴塞爾協議”信用風險計量的內部評級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的內部評級體系,自行預測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違約風險暴露(EAD)、期限(M)等信用風險因素,並根據如下權重公式計算每筆債項的信用風險資本要求(K):
1、 公司、主權及商業銀行暴露:①非違約風險暴露;②違約風險暴露。
2、 零售暴露:根據對商業銀行內部評級體系依賴程度的不同,內部評級法又分為初級法和高級法兩種:①初級法要求商業銀行運用自身客戶評級估計每一等級客戶違約概率,其他風險要素採用監管當局的估計值;②高級法要求商業銀行運用自身二維評級體系自行估計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違約風險暴露、期限。初級法和高級法的區分只適用於非零售暴露,對於零售暴露,只要商業銀行決定實施內部評級法,就必須自行估計PD和LGD。
“巴塞爾協議”信用風險計量的內部評級法要求必須經過監管當局的技術檢驗和正式批准,這個監管部門是誰呢?這也是不平等的,因為主權國各有自己的監管部門,但是到了國際之上,則關係到你要打交道的貨幣是什麼,發行貨幣的國家有監管的權利,現在美元是世界的結算貨幣,你以美元結算要經過美元的結算機構,你是否符合“巴塞爾協議”就是該結算機構説了算了。因此這個協議實際執行起來的結果就是誰做結算貨幣誰監管,因此這個內部評級法實際上就是美國以及美國認可的金融機構可以使用,其他的金融機構只能使用標準法來進行風險計量,而使用標準法的風險計量結果就是你必須屈從於美國控制的三大評級機構之下。無論是你讓美國三大評級機構進行評級還是你內部評級被美國監管機構認可,“巴塞爾協議”運行的結果就是你逃不出美國評級體系的如來佛手掌心!
除此之外,這個協議還要擠壓受評國的信息安全。如果你讓三大評級機構評級你的信用等級,就要對這些評級機構來公開你的信息和數據,而採取內部評級法也要求信用暴露,也是要對監管機構信息公開的,結果就是中國的金融信息必須向美國公開,中國不照辦的結果就是中國銀行業的資産均要按照100%的權重計入風險資産受到“巴塞爾協議”的資本充足率的限制,這對於中國是非常不公平的。
美國的金融機構通過信用風險計量的評估可以大幅度降低銀行資産成為要被資本充足率約束的風險資産的比例,因此可以有比中國等發展中國家更高的金融杠桿,通過金融優勢就可以掠奪他國的財富,金融優勢是美國等發達國家霸權的主要體現,“巴塞爾協議”保障了他們的評級霸權,並且使得評級霸權通過協議轉化成為金融上的實際優勢地位。
在美國的評級霸權下,三大機構的評級就是金融市場中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因評級下調以後銀行的信用風險資産的數額變化是巨大的,這個巨大的變化直接影響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而按照“巴塞爾協議”,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足的話,各種金融交易立即就要受到限制,銀行的業務立即就要陷於癱瘓,同時其他債權人看到資産充足率不足必然會發生銀行擠兌,在擠兌下銀行的風險和社會的恐慌二者之間是正反饋放大,不斷加碼,立即就要造成社會的恐慌。
這裡大家可能會問:既然下調評級對於銀行的壓力巨大,為什麼美國要下調自己的評級呢?問題的關鍵就是美國要通過下調評級來攻擊歐元。此次下調評級在美聯儲16000億美元的二次量化寬鬆之後,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非常冗余,銀行把大量的貨幣以超額準備金的形式存儲于美聯儲,同時美國的金融業杠桿到了歷史低點, 2011年10月美國銀行業杠桿為7倍,接近歷史最低水平6倍。美國銀行業的杠桿低,歐債危機下的歐洲銀行業杠桿率卻很高,美國降低評級以後,其他國家和金融機構要以美國評級為標桿大幅度調整,所以緊跟著就是歐洲很多金融機構和主權國家被下調評級,歐洲的股市大幅度下瀉,歐洲的金融市場完全被評級所左右,這是美元進攻歐元,美國評級機構要主導全球話語權的博弈。
所以“巴塞爾協議”還有一個沒有被國內輿論和研究人員重視的領域,就是巴塞爾協議與國際評級機構之間的關係。國際評級機構的評級霸權是被“巴塞爾協議”綁定的,中國現在提倡自主評級擺脫西方的評級霸權,只是建立自己的評級機構是不夠的,關鍵是要以什麼機制如“巴塞爾協議”一樣來保障其在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權威影響力,要先從國家的政策傾斜開始,然後就是聯合其他受制評級機構的國家進行評級的互相認可。西方的評價體系是西方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也是信用戰的制高點,中國要信用崛起,獨立自主的評級體系是關鍵,這是中國信用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
加快建設中國自主信用評級機構,
對抗美國評級霸權
在2011年12月25日召開的第三屆中國經濟前瞻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高調質疑穆迪、標普、惠譽三大國際評級機構。他同時提出,中國應減少對信用評級的依賴,並支持本土評級機構的發展。
中國的自主評級機構已經開始了發展歷程,2010年7月11日,中國獨立評級機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在北京發佈首批50個典型國家的信用等級。這是中國也是世界第一個非西方國家評級機構第一次向全球發佈的國家主權信用風險信息。大公國際還發佈了《2010年國家信用風險報告》。最為引人矚目的當屬大公國際對中、美、英、法、德等主要國家的主權信用評級。大公國際對中國國家信用評級為本幣A A +、外幣A A A;美國評級為本幣A A、外幣A A;英國和法國的本幣和外幣均為A A -;德國本幣和外幣均為A A +。
大公國際的這份報告中,對美國、英國、法國、西班牙、希臘、冰島等18個國家的評級,均低於三大國際評級機構的信用等級。因為 “這些國家的財政風險已經成為該國國內最大的系統性風險來源,也是世界範圍內有可能引起經濟二次探底的主要風險源”。與此相反,對中國、俄羅斯、巴西、印度等9個國家的信用評級,大公國際給予了高於三大國際評級巨頭所給出的評級,理由是“這些國家經濟的增長潛力長期穩定,財政穩健性、抗擊外部衝擊的能力也日益增強”。這是一份獨立自主、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報告,其標誌性意義就是打破了西方評級機構對於新興市場國家在評級上的不公。
大公國際的報告甫一齣爐,旋即得到世界媒體的熱評,美國廣播公司的文章分析稱“中國這一評級報告發出正是西方信用評級機構飽受非議之時,中國這一信用評級報告的發表是向西方信用評級機構的一個挑戰,也是中國增加其在全球市場上影響力的表現。”法國“財經”網認為,主權債務信用評級是一個相對封閉的世界,穆迪、惠譽、標準普爾,這些基本上就是耳熟能詳名字的全部,一個中國信用評級的出臺,更多是具有一種象徵意義,即這個封閉世界需要一種不同的聲音。澳大利亞新聞網站“商業觀察家”指出,大公國際進軍主權信用評級,不僅折射出中國對西方評級機構的不滿,而且反映了中國致力於培養獨立判斷主權債務質量的能力。美聯社的報道稱,有專業人士提醒説,儘管中國和印度這兩個亞洲巨頭經濟增長強勁,但西方評級公司給他們的評級卻低於債務問題纏身的西班牙,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表現往往得不到充分的肯定,評級基本上是落後的。文章認為,大公國際對新興經濟體的評級更高,符合市場對中國、印度等國家的實際預期。
中國評級機構的發展是可喜的,但是中國評級機構的發展需要得到足夠的政策扶持,就如三大評級機構是由“巴塞爾協議”所保障的一樣,中國的評級機構也需要有足夠的政策保障。筆者呼籲:在中國發行債券等應當強制由中國的評級機構進行評級,要致力於扶持和培育我國信用評級領域的優勢企業。在這個過程中,也應當意識到:評級機構是要對國家的主權和央行、貨幣進行評級的,因此,評級機構應歸屬於獨立的第三方,以增進社會公信力。而對其的監管,則歸屬於中國的司法管轄之下。
美國在以“市場”的名義來維護國家利益手段上的“聰明”和具有欺騙性之處,就在於由與美國安全情報系統關係密切的一些名義上的私人機構,假裝“公正客觀”地來完成在經濟領域內維護美國利益的使命。比如著名的胡佛基金、福特基金、民主基金會等。美國通過這些表面上不隸屬於國家而屬於個人或社會團體的機構進行國家利益的戰略傳播,插手世界其他國家的事務和收集情報。必須承認,二戰後整個世界的遊戲規則主要是由美國主導的,因此,我們在所謂的“全球化”下參與博弈的一個重要遊戲原則也就是:合理地利用以美國為主導的西方強國的遊戲規則來進行反制。因此,建立一個符合這樣的遊戲規則、並且具備國際影響力的中國信用評級機構不僅可行,而且必然。
在國際上,俄羅斯總理普京已宣佈建立本土評級機構;韓國加強雙評級管理,規定發債主體必須選擇韓國的國家信息和信用評估有限公司作為雙評級機構之一;日本政府出資支持其控制的亞洲評級協會以擴大日本評級機構在亞洲的影響。可以説,中國在國際上並不缺乏潛在的夥伴,中國的自主評級機構可以廣泛聯合其他飽受評級霸權壓制的國家和機構,建立一個聯盟。大家聯合才有挑戰三大評級機構壟斷的希望。
目前只有獲得美國“國家認可的統計評級機構”資質的評級機構,才被國際普遍認可。然而,美國對於進入其市場的外國評級機構非常苛刻。截至2010年年底,全球近200家評級機構中只有10家在美獲得資質。中國獨立評級機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在美國市場受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大公國際在美沒有辦公室和客戶、無法確定其法律框架能否適用於大公國際為由,將其提交的美國“國家認可的統計評級機構”資質申請列入拒絕程序。對抗美國的市場準入,中國所要做的就是限制相關美國機構的在華業務,只有這樣雙方才可能坐在談判桌上來解決問題。
如何解脫“巴塞爾協議”的枷鎖?
而對於“巴塞爾協議”,我們要合理利用,也就是説我們對於巴塞爾協議的執行要有自己的思路,對於國際金融業務和人民幣業務完全可以雙重標準。具體來説,我們可以讓銀行的國際業務都獨立成為一個獨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分行的人民幣業務體內循環,對於人民幣體內循環的部分不要自己搞一個比“巴塞爾協議”還要嚴格的規則,有效避免銀行為“巴塞爾協議”規定的資本充足率不斷再融資壓垮資本市場。“巴塞爾協議”披著維護金融安全的外衣,實際上是一個中西有別、限制中國的不平等條約,我們的思維應當是怎樣應對而不是嚴於律己地執行!
中國對於世界的霸權,要有自主的應對思維,只有依靠自己對於國內市場的控制,不盲從的同時利用遊戲規則,才有中國的發展和崛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