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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審計署網站發佈2012年第3號公告,公佈了“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集中在工程建設管理、招投標和物資採購、環境保護和徵地拆遷等方面,其中,沿線個別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
結果1——4.91億 拆遷款被截留挪用
2011年6月至9月,審計署對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京滬高鐵)進行了階段性跟蹤審計。
審計結果顯示,沿線個別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其中,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江寧開發區管委會)2008年10月使用虛假資料,以南京市漢典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徵地補償款1.40億元。截至2011年6月底,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已套取補償款4000萬元。
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西北斜村2008年10月多列辦公樓拆遷面積,多計拆遷補償資金143.10萬元。
天津市北辰區2008年在京滬高鐵徵地拆遷中,截留拆遷補償資金3.40億元;天津市北辰區青光鎮人民政府2011年4月挪用京滬高鐵拆遷資金910.20萬元,用於增設聲屏障。
結果2——82.51億 拖欠材料勞務款
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還存在拖欠材料款、工程勞務款等款項的問題。審計對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欠單戶材料供應商100萬元以上、欠單戶施工隊30萬元以上的欠款情況進行核查發現,由於京滬高鐵概算清理尚未完成,部分施工企業資金週轉困難等原因,截至2011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材料款58.79億元,欠付1471家施工隊工程勞務款23.72億元,合計82.51億元。
結果3——4.13億 風屏障被閒置
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京滬高鐵取消了部分路段風屏障,造成4.13億元物資閒置。2011年3月,京滬公司根據京滬高鐵運行時速的調整,取消了正在施工的177.73公里風屏障,採用極端大風時段局部路段限速的方式保障行車安全,導致已採購的價值4.13億元的近15萬延米風屏障閒置。
結果4——8.49億元 物資採購不規範
審計結果還顯示,土建施工和個別物資採購招投標不規範。京滬高鐵全線土建施工招標未認真執行有關招投標法規的時限規定。
個別物資採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8.49億元。(記者 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