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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我國一次性投資額最高的工程,自2008年4月開工以來,京滬高鐵賬目即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審計署也于2009~2011年連續對京滬高鐵建設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昨日(3月19日),審計署公佈的《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顯示,除在工程建設、徵地拆遷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外,京滬高鐵建設中土建施工、個別物資採購招投標不規範。
公布於審計署網站的上述報告指出,京滬高鐵全線土建施工招標未認真執行有關招投標法規的時限規定。鐵道部2007年12月在京滬高鐵全線土建1至6標招標中,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獲取時間由規定的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縮短至13小時;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從獲取到遞交時間由規定的一般不少於7天,縮短至不到24小時。
審計結果同時顯示,個別物資採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8.49億元。如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京滬公司)自2009年10月起,未經招標採購滑動層材料71.80萬平方米,涉及金額2833.73萬元。
在2010年3月公開招標後,京滬公司繼續以應急採購的方式從未中標企業採購130.35萬平方米,涉及金額4952.51萬元,且有86.2萬平方米的供應單價高於中標企業的單價,合計高出391.80萬元。
京滬公司2009年8月在橋面防水材料招標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評價企業最大履約能力,將12個物資包件授予了10家供貨商,合同金額6.98億元,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按照最經濟原則確定中標人的要求。
中投顧問交通行業研究員申正遠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上述未經招標材料的出現,會加大京滬高鐵建設成本支出,未經招標材料的使用對於工程質量來説也會帶來潛在風險。“由於未經招標的材料容易出現質量問題,對長時間的高鐵運營不堪重負,可能會引發高鐵脫軌等危險。”
對此,鐵道部曾出臺了《鐵路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實施細則》和《鐵路工程施工招標標段抽籤規則》等相關規定,以進一步完善鐵路建設招投標制度,切實規範建設管理。
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同時表示,根據“十二五”規劃,我國鐵路投資規模巨大,在京滬高鐵項目跟蹤審計結束後,審計署仍將繼續關注鐵路項目建設,將適時選擇重大鐵路建設項目進行審計。
申正遠表示,鐵路施工過程中,要對鐵路地質條件、地形、天氣、氣候等因素進行實地勘察,形成實時跟進,多方反饋的反應機制,還需要加強各方管理,公開透明,而不僅僅是通過審計來查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