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我看了最新的車險示範條款,發現裏面也有利好所有司機的消息哦!”昨日,沙坪壩區陳家灣市民周艷女士將這一結論在朋友間廣為傳播。
周女士説:“我在示範條款中沒有找到"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12分不賠"的信息了,而在以前的車險條款裏,這一條是有的。”
周女士稱,“12分司機”是近來國內悄然流行的一種説法,就是指司機因交通違章被扣滿12分後,再次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會拒絕賠付,“國內有不少車主因此遇到過保險公司拒賠。”
在周女士的保險合同中,重慶晚報記者看見第七條明確寫道: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12分的,造成的任何人身傷亡和財産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找到新發佈的《車險示範條款》,確實在“責任免除”部分沒有發現“司機被扣滿12分要遭拒賠”的內容。
“別以為一年遭扣12分離自己很遙遠。”周女士稱,現在城區的停車位緊張,司機可能一不小心就違章停車,一年下來只需領幾張罰單,12分就扣滿了。
市內一財産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稱,他仔細看了《車險示範條款》,發現上面確實刪除了“司機被扣滿12分要遭拒賠”的信息,“相信各家保險公司在更新車險條款時,都會刪除這條。”
對於以前保險條款中“司機被扣滿12分要遭拒賠”的規定,重慶法霖律師事務所劉芳榮律師覺得早就該刪除。因為即使司機被扣滿了12分,也不影響駕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