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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小産權房=詐騙?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5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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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訴機關指控李風景在北京市房山區常樂寺村擅自建設、銷售“青龍湖莊園”別墅,且在政府部門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然繼續銷售,共向近20名購房人銷售房屋,獲得購房款730余萬元。據悉,李風景是首個因建設、銷售小産權房,被追究合同詐騙罪刑事責任的開發商。犯合同詐騙罪最高可至無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責的開發商,所獲罪名為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最高刑期為7年。(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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