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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保險要在車險人傷案件中推行“閃賠”服務了。
2月23日早上7:33分,陽光産險江蘇南通中心支公司的查勘定損員呂常春接到報案,這是陽光産險承保的一名客戶與一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有一人輕傷。同時,他了解到該案件可以按“閃賠”服務標準進行處理。在客戶和傷者也達成了調解協議後,他將相關材料上傳至陽光産險“車險閃賠系統”,13點36分,賠款支付完成。
一起通常要耗費十天半月才能結案的“人傷案件”,就這樣被通過“閃賠”用6個小時處理完畢了!
據了解,這是該公司在2011年首創了車險“閃賠”服務標準之後,再度對其服務進行升級。所謂“車險閃賠服務”,即對“陽光‘e車險’客戶,5000元以下(非人傷)案件,免單證,報案24小時內賠付的承諾,超時按賠款金額百倍罰息”。
據陽光産險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陽光保險對“閃賠”服務進行了升級。即,除現有陽光“e車險”客戶外,向2012年起保的陽光産險電銷客戶開通“閃賠”服務;探索車險自助理賠處理方式,減少客戶在事故現場等待時間,通過指導客戶自己上傳照片等資料,從而實現自助理賠;試點運行“車險人傷閃賠”服務,突破目前“閃賠”服務標準只適用於“單車損案件”的限制,提升小額“人傷案件”理賠效率。同步核定人員傷亡和車物損失,在接到報案後72小時內完成賠款支付。
升級後的“閃賠”服務標準,適用範圍更加廣泛了,索賠手續更加簡單了,結案時間更加精準了。
事實上,這幾年以來,陽光保險正在不斷地提升其車險理賠服務水平。在2008年該公司首次推出了“甲地承保,乙地查勘、丙地領款”的服務機制;2010年陽光産險推出了“3000元以下案件,資料齊全無異議,當天支付賠款”的理賠機制;2011年該公司打破行業常規,首次在全國推出了“閃賠”服務。
對此,陽光産險總裁羅海平表示,當前保險客戶對保險公司理賠難、賠款慢、資料手續複雜的投訴和抱怨頻出,正是基於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推出了這項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的、基於理賠時效管理、標準服務和客戶體驗全方位提升的服務舉措,讓理賠更快捷、手續更簡便。(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