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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去年以來食品相關投訴達到8969宗,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標簽標識是否完整清晰;通訊産品方面去年以來投訴舉報達6969宗,消費者購買手機時,可登錄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進網管理系統進行“標誌驗證”,作快速識別……
針對消費者反映突出的食品、通訊産品、網絡購物、通信服務、快遞服務以及價格問題,市市場監管局昨日發出具體的消費提示。該局還著重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要索取並保留相關協議、發票、電腦小票等憑證,作為維權證據。此外要就近維權。深圳各大型連鎖超市、商場、景點以及餐飲品牌店等建有消費者權益服務站,發生消費爭議時,建議消費者直接去消費者權益服務站與經營者先行協商和解、現場快速化解糾紛,也可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訴舉報或向消委會投訴進行解決。
去年處理申訴舉報逾67000宗
記者了解到,去年以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處理消費者申(投)訴及群眾舉報67229宗,而其中處理的有關食品申(投)訴舉報就達到8969宗,這些投訴集中反映食品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問題。反映的問題食品多發生於以下情形:無食品經營資質的經營者銷售的食品;食品標簽標識不齊全、包裝簡陋;經營場所簡陋或者食品儲存條件不符合食品存放要求。
通訊産品方面,市市場監管局去年以來共處理有關通訊産品申(投)訴舉報6969宗,這些投訴集中反映手機質量不合格、以舊充新、假冒等問題。反映的問題産品大多發生於通過網絡購物、電視購物以及郵購等非現場購物渠道購買的産品;從小型手機、電子電器門店購買的産品;購買價格低於同期市場價格等。
據介紹,去年以來,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共處理有關網絡購物申(投)訴舉報5716宗,集中反映網購商品以次充好、假冒偽劣、貨不對板、虛假宣傳、售後服務沒有保障等問題。網購消費糾紛一般具有以下特徵:購物網站多為不知名或山寨網站;購物網站及商品快遞單上無銷售者詳細名稱、地址及相關資料;商品銷售價格一般遠低於同期市場價格;付款方式要求直接匯款,而不通過安全可信的第三方支付。
市場不規範行為突出
2011年以來,市市場監管局共處理有關價格申(投)訴舉報4930宗,集中反映經營者未明碼標價、低標高結、使用欺騙或誤導性語言標價等問題。統計表明餐廳、停車場、醫療診所收費不明示;美容、美發、攝影場所低價攬客,高價收費;商場、超市商品價格標簽不規範等較為突出。
去年以來,市市場監管局共處理有關通信服務申(投)訴舉報3751宗,集中反映亂扣費、多收費、虛假宣傳、贈送話費不到位、服務不及時等問題。亂扣費仍為投訴重點,主要情形包括:促銷優惠套餐到期後未自動取消,繼續扣費;未徵得消費者同意,開通服務或更改套餐,導致費用增加;聲訊、熱線等增值服務收費不透明,撥打或開通後收取高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