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7日訊 日前,上海保監局對保險代理公司進行集中檢查。經上海保監局核查,上海國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海發代理保險有限公司和上海威明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使用保費專戶、向客戶返還合同以外的利益等違規行為,上海保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對三家代理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據悉,上海國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在展業過程中,車險業務大部分採取向投保人直接打折收取凈保費的方式招攬業務,而毛保費與凈保費之間的差額部分,則由你公司墊付。在保險公司支付手續費之後,你公司再以虛擬代理人發放佣金的方式進行衝抵。你公司在2010年度手續費收入共計240.16萬元,其中有224.5萬元以不同方式返還給投保人,這當中約80-85%採取保費折扣的形式,其餘則以現金形式返還給投保人。上海保監局依法責令其改正,並罰款人民幣5萬元。並對國海代理總經理鄭曉文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1萬元。
上海海發代理保險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使用保費專戶、擅自任命高級管理人員、向客戶返還合同以外的利益等違規行為,上海保監局決定依法吊銷該公司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
經上海保監局核查,上海威明保險代理有限公司2010年與陽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發生代理業務往來,累計保費180.91萬元,獲取手續費21.36萬元。經查,以上業務雖然名義上為你公司業務員朱劍萍的業務,實際來源分別為胡梅芳、張士文和吳輝三人。上述三人既非該公司員工,也非公司代理人,僅將業務通過朱劍萍挂靠至你公司。你公司在獲取代理手續費後,扣除保費的2%作為開票費用,將其餘部分以費用報銷方式提現,再由朱劍萍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給以上三人。在整個業務操作中,你公司及朱劍萍未保留以上業務的保單複印件和投保人資料等,也未與投保人發生直接接觸。對此,上海保監局對威明代理予以警告,並罰款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