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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減稅成為2012年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載體,其肩負著擴大內需、支撐實體經濟、調整産業結構、降低“稅收痛苦”等多項重任。但專家指出,這種有增有減的結構性調整並不同於全面性減稅,而是在適當減輕稅收負擔的同時,優化稅收結構。當然,2012年的稅收增速或許會因結構性減稅的實施而有所放緩。
為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2012年中央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這是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之後,中國連續第四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從調控目標看,將重點維繫中小企業穩定和發展,財政支出向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傾斜。而積極財政政策的著力點在——
結構性減稅 早已有之 力度驟增
去年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2012年的財政政策著力點從2011年的“保持財政收入穩定增長”,轉向了“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在具體表現上,會議提出,要“推進營業稅改增值稅和房産稅改革試點,合理調整消費稅範圍和稅率結構,全面改革資源稅制度,研究推進環境保護稅改革”。
據記者了解,結構性減稅這一概念是在2008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正式提出,但實際上,自2004年以來,中國一直在進行結構性減稅,如全面取消農業稅、出口退稅適時調整、多次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標準等。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今年的政協會議提案中指出:外部經濟等充滿不確定性,中小企業預期不佳,實體經濟信心不足,很有必要運用結構性減稅衝抵不良預期,支撐實體經濟的基本景氣水平;産業結構調整與發展方式的轉變也需要充分運用稅收等依法、規範的經濟杠桿;更重要的是,擴大內需的重要機制之一就是結構性減稅。
資料顯示,從2011年9月份開始,以挽救溫州中小企業危局為契機,結構性減稅新政加大了出臺力度。如企業所得稅兩稅並軌、增值稅轉型、停徵利息稅、降低股市交易印花稅、提高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收入“起徵點”及改進稅率設計,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等。
“中國政府應對危機的辦法之一就是給企業減負,但又不能普遍降稅,所以就産生一個結構性減稅。”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分析指出,結構性減稅的含義是要給企業和納稅人減負,但同時不能放棄稅收對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調控作用。在“十二五”開局之後,這一政策得以明確和逐漸落實。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撰文指出,2012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心是“減稅”而非“增支”。結構性減稅有別於全面性減稅,一方面要通過減稅適當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稅收負擔;另一方面則要通過有增有減的結構性調整,求得整個稅收收入結構的優化,將減稅操作與稅制改革的方向相對接。
“今年將降低部分進口商品關稅;落實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等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的各項政策;在上海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並穩步擴大試點範圍;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範圍;落實好其他各項稅費減免政策,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升級。”在此前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描述了2012年——
減稅路線 減間接稅 增直接稅
“減”字文章怎麼做?目前,間接稅性質的流轉稅(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佔中國稅收總額的70%以上,而直接稅性質的所得稅佔比不足30%。在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看來,稅制調整的一個大致方向,就是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事實上,無論是去年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的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政策,還是從2012年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的試點,都體現了這一減稅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