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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國人大代表夏績恩在兩會上再次指出按分鐘計費的不合理。根據他的調查分析,假設有59人分別在目前移動通信計費模式下分別實際通話1秒、2秒、3秒……59秒,就相應被多計費59秒、58秒、57秒……1秒,總計起來59人實際通話1770秒則被實際計費3540秒,多計費部分佔實際通話時長的50%。
他還隨機列舉了某用戶兩個月內的通話記錄,兩個月的多計費部分分別佔實際通話時長的24.42%和29.42%。
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夏績恩還算了一筆賬:中國三大移動電話營運商2010年年報顯示共實現營收8763.64億元,其中實現移動通信收入4638.82億元。若按照每通話時長至少被多計費24.42%計算,2010年三大營運商以“不足一分鐘按一分鐘計費的計費模式”多計費並且相應增加了移動通信收入1132.8億元。2010年全國移動用戶有8.63億,平均每個移動通信用戶每年被多收通信服務費用131.26元。
他認為,目前我國實行的移動通信業務“不足一分鐘按一分鐘計費”的模式,明顯違反《反壟斷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和《電信條例》等有關基本規定。
通信業:誰出錢改造設備?
就在上月,哈爾濱市工商局提議按秒計費,並啟動了“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呼籲社會各界人士支持消費者因為電信不合理收費向法院提起訴訟。
長期以來,“按秒收費”的建議遭到了通信行業人士的反對。不久前,《人民郵電報》刊發文章指出:“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實行以秒計費,包括韓國、日本仍然以3分鐘為一個計費單元。事實上,從全球來看,更多的是趨向於包月制、套餐制。”
廣東某運營商人士説,以秒計費是否可以比按分鐘計費更加節約用戶的通信支出?答案是不確定的。
專家稱,從技術角度而言,按秒計費並非難事。爭論最大的主要是成本問題,按分計費設備改造成按秒計費的設備需要投資,儘管通信設備廠商非常歡迎這筆投資,但這些錢最終都要由消費者負擔。
用戶:希望公開透明
在網上,手機用戶們對此爭議不一。有支持者説,用了多少秒就收多少秒的錢,精確到秒來計費應該不是難事。有反對者説,計費單元沒有必要特別細。還有用戶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像國外一樣,實行包月制和套餐制,四捨五入的爭議就會減少。
還有用戶建議,要解決爭議,運營商可以放棄一些利益:按分鐘計費,不足1分鐘按1分鐘算,不足2分鐘還按1分鐘算,不足3分鐘按2分鐘算,以此類推。這樣,運營商可能會吃點虧,但是肯定比按秒計費改造網絡和存儲花的錢要少。
有專家説,按秒計費的呼聲實際上體現了廣大用戶對當前電信資費和服務的不滿,雖然近幾年我國電信資費一直處於下降趨勢,但目前我國電信資費日益複雜,面對社會公眾行業整體失信,電信運營商面對高漲的交易成本和莫名其妙的官司也應該反思:除了營銷,真誠服務方能換來用戶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