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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即將出臺內幕交易調查認定司法解釋之時,國內投資大佬李旭利內幕交易案終於將開庭審理。
根據上海法院網公佈的信息,3月15日下午1時45分,李旭利案將在浦東法院第十五法庭公開審理,其案由則為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
至此,調查歷時一年多的李旭利內幕交易案將迎來明確的説法,李旭利將成為第三位開庭受審的公募基金經理。
據知情人透露,李旭利目前被司法認定涉嫌老鼠倉的兩隻股票為工商銀行(601398)和建設銀行(601939)。該知情人士稱:“共計搞了5000多萬元,兩三個月賺了1000多萬元。”
上述司法認定和證監會此前對李旭利案的通報內容相差無幾。去年11月29日,中國證監會負責人表示,2010年9月21日,中國證監會對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間,李旭利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實際控制的2個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或賣出相同股票兩隻,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中國證監會負責人去年11月29日表示。 (東方早報(博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