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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得利斯火腿已經十幾年了,沒想到今天竟然遇到這種事情!太窩囊了!”2月22日,家住濰坊安丘的楊先生向記者苦訴。2月23日,大眾網記者對整個事情進行了電話採訪。
2012年2月15日,楊先生在濰坊市佳樂家超市購買了兩根“得利斯無澱粉火腿”準備在出差返程的路上吃。“因為一直吃得利斯火腿,而且是濰坊本地産的,比較放心。”楊先生這樣告訴記者,“但是在途中我吃火腿的時候就發現不對勁了”。楊先生打開一根火腿,沒吃到一半,發現嚼的感覺不對,吐出來一看,竟然有好多豬毛!楊先生感覺很噁心,同時再仔細看自己吃剩下的半根火腿,竟然還有好多豬毛。
火腿內類似“豬毛”的異物清晰可見
楊先生購買的“得利斯無澱粉火腿”
據楊先生講述,事發第二天,得利斯集團工作人員找到了楊先生家,並提出賠償條件。對方開始提出賠償3根火腿和200元錢,楊先生沒有同意。緊接著廠家又提出賠償10根火腿和300元錢,楊先生還是沒有同意。
楊先生表示,自己不想要錢,只是想要一個合理的解釋。“為什麼上市的食品公司對食品安全如此不重視?得利斯産品是否符合質量標準?其次,得利斯是上市大集團、大企業,為什麼會存在食品安全問題?”面對得利斯集團工作人員並沒有給楊先生一個合理的解釋,只想通過賠償的方法來補救的形式,楊先生提出種種質疑。
楊先生向記者提供了就此事與他對接的得利斯集團駐安丘辦事處的電話,記者撥通了電話。“這種事情不排除消費者自己造假、故意損害品牌形象的欺詐行為,我們目前還不能判斷責任究竟是哪一方”。得利斯集團駐安丘辦事處的鄭主任向記者解釋。
鄭主任表示,事發之後,得利斯集團售後部門相關負責人登門向消費者道歉,並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賠償標準提出了賠償的辦法,但是楊先生並沒有同意。鄭主任還表示,得利斯集團相關工作人員想將火腿拿到相關質檢部門做檢驗,楊先生拒絕了這一要求。由於雙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未達成一致,事情一直沒有結果。
鄭主任還告訴記者,得利斯集團一直按照生産標準進行嚴格生産,至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具體還要問生産部門。當記者詢問生産部門電話時,鄭主任表示,在事情並沒有明確究竟是誰的責任前,不方便提供電話。
隨後,記者撥通了得利斯集團總部電話。得利斯集團銷售部的一位何先生向記者做出了同樣的解釋:由於目前雙方未達成統一的意見,事情的處理仍在協商中。當被問到對此事的態度時,何先生表示這個問題需要通過集團另外的部門來解釋,並同意稍後電話回復記者。截止發稿,記者未收到任何來電信息。
記者又對濰坊市質監局進行採訪,濰坊市質監局食品監管科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針對這樣的消費事件,需要經過消費者自己進行投訴,再調查取證,根據調查結果之後再進行處理。在被問及食品安全監管問題時,這位負責人表示,在事情未調查清楚前,質監部門不能做出任何解釋。
2月27日上午,記者又對楊先生進行了電話採訪,楊先生稱廠家仍未對此事進行解決。
該事情究竟如何解決?記者還將繼續跟蹤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