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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報告吹風資本項目開放 首次明確時間表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07: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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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資本管制可能在短期內約束資本流動,但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因經濟失衡帶來的資本流動。”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課題組在日前發佈的一篇報告中指出。

  資本管制這道“防火墻”不僅在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中使中國幾乎未受損害,也避免了在2008年以來的國際金融危機中受到更大的不利影響,而央行這篇名為《我國加快資本賬戶開放條件基本成熟》的報告則指出,“近年來,我國資本管制的效率不斷下降。”

  近日新華社和《人民日報》兩大權威媒體的報道使得這篇未在央行官網挂出的報告更具分量。

  資本管制效率下降

  央行報告指出,“隨著金融市場發展,金融産品創新,市場之間、國別之間的限制不再嚴格,繞開管制的渠道越來越多。”據統計,2006年凈誤差和遺漏項為流出6億美元,2007年轉為流入116億美元,2010年流出提高到597億美元,佔當年儲備資産變化的12.7%,不排除部分資金可能繞過資本管制,流出境外。

  實際上,資本項目管制在隔離國際經濟金融風險的同時,也使得國內巨大存量的民間資本難以找到合適的投資途徑,大量的資金在國內流通環節聚集,造成個別行業的泡沫現象,以及人民幣定價的扭曲,因此對放開國內資金境外投資的呼聲一直存在。

  近年來政府決策層對此也有所考量,逐步放開資本項下對外投資的限制。外管局在2011年將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推向全國,開展進出口核銷改革試點。取消境外投資購匯額度限制,允許境外投資的前期費用匯出。

  而非官方的途徑依然在活躍,央行報告指出,部分資金繞過管制流出境外的主要原因在於,規避管制的金融工具增多,如貿易品和服務價格轉移,境外設立公司對倒,境內外貨幣互換,全球第三方支付網絡,在境外買賣國內資産等金融工具創新。以及“國際收支統計方法滯後、統計力量不足,難以對個人跨境金融資産買賣進行全面統計。”

  央行報告認為,資本管制效力不斷下降,擴大開放可能是最終選擇。

  在針對這篇報告的報道中,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澳新銀行經濟學家劉利剛的話稱,“人民幣國際化現在是一項明確任務,因此對資本賬戶放開的抵制近期在不斷減弱。”

  開放步驟仍有爭議

  在當前的資本項目開放程度下,中國政府原則上禁止外國居民或機構投資中國資本市場,以及禁止中國居民或機構投資外國資本市場,其中對QFII和QDII的規模管理屬於數量型管制。境內個人年度購匯總額為5萬美元,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結匯也實行年度總額管理。

  央行報告認為,資本賬戶開放的順序和期限安排是相對而言的,基本原則應該是,成熟一項開放一項。短期安排(1年~3年),放鬆有真實交易背景的直接投資管制,鼓勵企業 “走出去”;中期安排 (3年~5年),放鬆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信貸管制,助推人民幣國際化;長期安排(5年~10年),加強金融市場建設,先開放流入後開放流出,依次審慎開放不動産、股票及債券交易,逐步以價格型管理替代數量型管制。

  然而,目前學界對資本項目開放的步驟問題仍存爭議。“國內的改革放在首位,之後才是資本項目的可開放,”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張斌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人民幣可兌換是資本項目開放的大的方向這一點沒有分歧,但對改革的時間表仍有爭議。

  央行報告發佈後,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夏斌也在一次公開發言中指出,必須堅持金融的對內開放,要優先於對外開放。使扭曲的經濟關係得以糾正,建立一個穩健的、有利於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制度框架。在一個內部已經充分市場化基礎之上,才能對外開放。

  “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利率市場化改革、債券市場的深化、國內金融監管體制與國際接軌等,這些問題必須優先解決,否則資本項目開放將會帶來更多套利資本的流動。”張斌指出。

  國家外匯管理局27日在其官方網站發佈的專題文章中再次強調,將“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斷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監管,防範跨境資金大進大出,維護好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同時也指出,“我國金融開放程度的提高意味著需要加快轉變跨境資金流動的監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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