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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藥店不得銷售鹽酸克侖特羅單方製劑
本報訊(記者 趙穎彥)今天上午,記者從市藥監局獲悉,該局下發通知要求對鹽酸克侖特羅(俗稱瘦肉精)的監管。通知要求,零售藥店不得銷售鹽酸克侖特羅單方製劑。若發現違法違規採購銷售行為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取消藥企相應資格。
為了加強對“瘦肉精”的監管,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日前,市藥監局轉發了國家市藥監局和衛生部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鹽酸克侖特羅管理的通知》。
通知從加強鹽酸克侖特羅原料藥的使用、加強鹽酸克侖特羅單方製劑的銷售、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和加強醫療機構臨床應用四個方面加強了管理力度。
其中要求,鹽酸克侖特羅單方製劑必須由具有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經營範圍的藥品批發企業經營,零售藥店不得銷售。
對於經營鹽酸克侖特羅單方製劑的企業,需通過北京市特殊藥品監控網及時上報相關藥品的採購、銷售信息。
此外,通知還要求對具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開具鹽酸克侖特羅單方製劑時,原則上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於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醫師需在處方上註明理由,處方必須保存2年備查。
●多知道點兒
鹽酸克侖特羅為一種人工合成的β2-興奮劑,常用來防治哮喘、肺氣腫等肺部疾病。
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Cyanamid公司意外發現其有明顯的促進生長、提高瘦肉率及減少脂肪的效果,於是其被畜牧業作為“瘦肉精”使用。但世界沒有任何正規機構批准克倫特羅作為飼料添加劑用於動物促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