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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2月27日電(記者 沈汝發)記者從福州市獲悉,自3月1日起該市將分路段、分階段、分步驟實行無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限行,以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
福州市表示,機動車尾氣污染已成為福州城區空氣主要污染源,實行機動車環保標誌管理是促進氮氧化物減排、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有效舉措,控制和淘汰黃標車可大大減少市區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等排放,有效降低空氣污染指數。
據環保部門介紹,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準分為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和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裝用點燃式發動機汽車達到國Ⅰ及以上標準的、裝用壓燃式發動機汽車達到國Ⅲ及以上標準的,核發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達到國Ⅲ及以上標準的,核發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準。未達到上述標準的機動車,核發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
福州市表示,從3月1日起將先在八一七北路(北起楊橋路口南至古田路口)路段,實行24小時禁止無綠色環保標誌機動車通行,今後將根據全市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發放情況、黃標車淘汰更新情況等,逐步擴大限行道路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