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消費調查頻道 >

樓盤假打折現形記:西湖綠洲城銷售價超備案價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7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報記者 洪敬譜

  近日,安徽省安慶市不少業主向本報記者反映,該市“西湖綠洲城”三期商品房,沒能執行安徽省物價部門“商品房實行備案制度且銷售價不得高於備案價”的規定,銷售價格高出備案價幾十元至數百元不等,業主們對此十分不滿。2月中旬,本報記者專程趕到安慶市進行採訪調查。

  房價虛標讓業主多掏錢

  2月16日上午,安慶市多位業主向本報記者投訴稱,他們于2011年5、6月份購買了安慶市文瀾房地産開發公司(以下簡稱文瀾公司)開發的“西湖綠洲城”小區三期住宅。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們到安慶市物價局查詢該小區的相關信息,無意間發現,當初他們購買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開發商在物價局的備案價格,少的每平方米高出幾十元,多的每平方米則高出數百元。可按照相關規定,商品房銷售價格並不能高於備案價格。業主們對此感到十分憤怒。“開發商利用我們不了解相關政策和信息的優勢,採取了一種虛標高價的欺詐方式,誤導我們,給我們的權益造成了損害。”業主汪女士憤憤不平地説。

  2月17日上午,業主汪女士、楊女士等人給記者傳來了她們在安慶市物價局查詢到的“西湖綠洲城”小區三期的部分備案價格以及該小區2011年售房時的標價。記者在這些材料上見到,“西湖綠洲城”三期10號樓1403房的備案價是5080元每平方米,實際銷售價格卻是5171元,每平方米高出91元;同樓的702房備案價是4830元每平方米,銷售價格高達5061元,每平方米高出231元。這些數據顯示,業主們反映的情況屬實,而且該小區不少房屋的實際銷售價格都高於在物價局的備案價格。

  “我家的房屋有101.43平方米,買的時候標價是每平方米5238.18元,成交的實際價格是每平方米5107.72元,成交價和備案價差了157元,算下來等於我多給了開發商一萬六千塊錢。而且開發商號稱給我打了折,沒想到還是比備案價高許多。”該小區2號樓的業主張先生對記者説。

  業主汪女士則告訴記者,為了維權他們自己建立了QQ群。後來通過在QQ群裏的相互交流才了解到,雖然開發商在銷售的時候開展了打折等優惠活動,但是仍然有上百戶業主的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備案價格。

  開發商認賬

  記者了解到,根據《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第五條和第九條規定,已取得預售許可和銷售現房的房地産經營者,要在公開房源時,按照該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在採訪中,業主們也一致認為,成交價高於物價局的備案價,開發商的這種行為導致他們的權益受損,開發商理應承擔賠償責任。作為樓盤開發商的文瀾公司對此作何解釋呢?

  2月17日下午3點左右,記者來到位於安慶市“西湖綠洲城”小區售樓中心旁的文瀾公司,針對業主們反映的該公司實際售樓價高於備案價一事進行了解。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公司的相關領導都不在。

  2月20日,文瀾公司委託安慶市消費者協會給記者轉來一份處理情況的答覆。對實際售樓價高於備案價的做法,該公司稱,因為他們今年1月份才設立法務部,未能及時了解國家及安慶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相關政策。而房屋銷售代理公司在制定樓盤的銷售價格時,僅根據當時房地産市場的調查信息和市場行情,沒有充分考慮地方相關政策,才導致出現了業主們反映的情況。

  該公司還表示,得知此事後,該公司及時諮詢了相關部門及專業律師團隊,決定向按高於備案價購買公司房産的業主,一次性足額退還高於備案價部分的款項。目前,該公司已經用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相關業主到公司辦理退款事宜。

  物價部門著手調查

  2月17日下午,安慶市物價局詹副局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該局接到業主舉報投訴之後,立即著手調查此事,並向安徽省物價局進行了彙報。

  據詹副局長介紹,《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從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以來,各開發商銷售房屋必須按照“明碼標價”、“一房一價”的政策實行。該文件下發之後,安徽省物價局緊接著制定了安徽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要求商品房經營者在銷(預)售商品房前將每套商品房的備案表和明碼標價書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並規定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如果商家違反規定,視同價格違法進行處理。安慶市執行國家和安徽省的政策從2011年7月開始,在2011年8月以安慶市政府辦公室文件的方式下發了《關於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的意見》,規定該市商品房經營者銷(預)售商品房備案制度從2011年9月1日正式實施。

  “該事件目前還在調查階段,經過了解,銷售價格超過備案價格涉及的開發商還不只文瀾公司一家,我們正在討論研究具體的處理方案。”詹副局長説。

  業主不滿只退差價

  2月17日下午,安慶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主任畢長流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他們接到此投訴後十分重視,希望能夠合理合法地維護業主的權益。但由於安慶市物價局規定開發商銷(預)售商品房備案制度且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從2011年9月1日開始實施,而舉報中心接到的所有投訴都是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購買的房屋,所以不能按照價格欺詐來查處。考慮到業主的利益,該中心認為,開發商採用兩種標價方式(備案價和現場銷售價)不合適,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並對銷售價超過備案價的業主進行退款,退至備案價格為止。

  截至記者發稿,部分業主對開發商承諾退款的處理意見表示不滿。他們認為,當初購買房屋是被開發商打折優惠的政策吸引過來的,只按照備案價來退款不合理,等於開發商還是按最高價賣出了房子,其宣傳的打折優惠都不存在,卻誘導業主做出了購買決定。

  對該起事件的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

  ●編後

  《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從去年5月1日正式實行以來,房地産開發商不僅按照規定公示 “一房一價”,甚至將“明碼標價”作為自己的宣傳手段。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房屋備案制度似乎沒起到應有的作用,不少樓盤實際銷售價格都要高於房屋的備案價格。因為一般購房者不會想到去物價部門查詢樓盤的“一房一價”備案,也不會要求開發商出示備案價格,就算遭遇開發商的“躲貓貓”也毫不知情。有鋻於此,我們鄭重提醒購房者,如果您打算買房或者您已經買了房,先去查一查您家房子的備案價。如果發現開發商“賺差價”的小伎倆,可向本報編輯部反映。

熱詞:

  • 業主
  • 樓盤
  • 明碼標價
  • 西湖
  • 打折
  • 備案制度
  • 西湖綠洲城
  • 文瀾
  • 一房一價
  •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