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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今年別墅類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審批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3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青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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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土部發佈房地産用地管理工作通知 明確繼續堅持調控政策不動搖 為保障住房用地—— 

  別墅類用地 不得以任何形式審批 

  今天上午,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發佈了2012年房地産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今年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別墅類用地。 

  通知要求堅持房地産調控政策不動搖。保持土地市場平穩運行,避免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和價格大起大落,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通知同時要求,季度地價漲幅超過10%的,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查找原因,提出對策,向當地政府及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彙報後報部備案。 

  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用地 

  通知要求,做好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填報和公佈工作。 

  計劃總量原則上應不低於過去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總量的70%。 

  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別墅類用地。 

  3月底前,市、縣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應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中填報,經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核報部並抄送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同時向社會公佈。 

  3月底前公佈住房用地供應計劃 

  通知表示,國土部將分別於今年7月、2013年1月向社會公佈全國及各地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執行進展和落實情況。 

  通知要求,繼續對落實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情況實行目標責任考核。 

  各地在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時,要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計劃單獨列出向社會公示。 

  國土部將從3季度起對用地落實情況實行月調度,對落實不力的將予以公開通報。 

  季度地價漲幅超10%應上報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工作,密切關注地價變化,及時、真實、準確、完備、規範在線上報地價監測信息。 

  季度地價漲幅超過10%的,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查找原因,向當地政府及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彙報後報部備案。 

  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估價行業協會和專家,加強監督指導。 

  各地要適時向社會公佈土地供應總量、用地和建房結構、土地價格等市場動態監測監管信息,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主動宣傳力度,積極引導輿論,引導市場健康發展,鞏固已有的調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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