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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濟南交警出臺了一項新規定,明確對“與酒駕駕駛人一同飲酒將一律追責”,一下子引起廣泛討論。
據了解,為嚴厲懲治酒後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行為,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近日出臺一系列措施,包括對酒駕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在媒體曝光,對醉酒的駕駛人一律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建立酒駕人員相關信息“黑名單”,提供給保監會、與酒駕駕駛人一同飲酒,一律追責等。而對於與酒駕駕駛人一同飲酒、一律追責這個規定,很多網友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對此表示支持,另外一邊,則有網友認為這一規定有“連坐”之嫌。
點評:濟南所實行的同飲“追責”,其措施有兩項基本內容:一是在司機酒駕被查獲後,對同飲者進行詢問;二是對沒有履行勸阻義務的同飲者抄告其所在單位,由單位進行教育。對於前一條措施,本人持贊成態度。作為同飲者,不僅不勸阻,還坐飲酒者的車,這本身就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不過對於後一條措施,本人認為似乎無憑無據。從法理上來説,人們對自己不能控制的他人行為該不該負上責任?就比如他人要犯法犯罪,知情者知道勸阻了也不聽,卻還要受處罰,這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