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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裝修天天盯 不如裝修合同詳細訂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1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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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瀋陽2月22日電(記者 初杭)新房裝修時,不少消費者會委託親友天天“盯著”裝修現場,以保證裝修質量。然而,當質量糾紛發生時,由於裝修合同過於粗略,消費者往往難以維權。對此,遼寧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消費者簽訂房屋裝修合同時“宜細不宜粗”,裝修時間、保修範圍、違約責任等重要問題應詳細確定。

  遼寧省鞍山市一位消費者于去年10月與該市某裝修公司簽下房屋裝修合同,約定精裝自家住房,全款5萬元。但由於消費者未約定交付時間,裝修公司就一直拖延裝修。一個月之後,消費者再找到裝修公司時,裝修公司稱太忙竟不予接待,消費者只得向工商部門投訴。

  工商人員經調查發現,消費者所述情況屬實。執法人員表示,消費者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裝修房屋,但商家無故拖延施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應該按規定履行裝修義務。經調解,裝修公司立即派員裝修,並向消費者道歉。

  遼寧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介紹,一些裝修合同內容粗略,致使消費者不能充分維權。對此,工商部門提醒,簽訂合同前,消費者要先對裝飾公司是否具備《營業執照》與《建築裝飾企業資質證書》等基本情況進行了解。並且,在合同中,雙方宜明確約定裝修時間、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及違約責任等關鍵問題,方便糾紛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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