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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多保險投保人來説,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市場上有品種繁多的商業保險可供選擇;這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交錢容易理賠難”讓很多人對保險行業怨聲載道。
最近,《經濟導報》就報道了一篇有關“人保壽險學平險”的新聞。文中寫道,袁先生於去年9月1日為孩子投保了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學平險”。去年12月20日,孩子生病住院,其理賠請求卻被保險公司拒絕。人保壽險表示,袁先生的保單去年10月4日才生效,尚未達到3個月的觀察期。而袁先生則質疑,9月份簽的投保申請單並交了保費,為何過了1個多月保險才生效?
雙方可謂是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仔細分析這場“糾紛”,雙方都有過錯。
就當事人袁先生來説,當初投保的時候,和其他家長一樣,老師讓交錢就交錢,根本就沒有詳細了解過保單內容。當事人既然簽定了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就應該依照合同辦事;就保險公司來講,保險業務員沒有盡到對投保人的告知義務,而保單延遲生效更是涉嫌欺詐消費者。
應該説,這樣的事例並不少見。本質上,“學平險”是一種團體商業保險産品,其保費一般在100元以下,學生繳費即可參保,無須像一些承保重大疾病險的人進行各種體檢。它是最簡單、便宜的人身保障險種,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彌補社會保障體系的不足。
如今,“學平險”沒有讓學生和家長感受到平安,無疑跟投保過程不規範,保險公司在壽險業務上存在職責缺失、監管不嚴有很大關係。
雖然,學生是否參保,完全自願。但現實情況卻是,學生想不參保,實在“很為難”。特別是學校一般只指定一家保險公司來收取保費,這樣就剝奪了家長的選擇權。學校只説孩子可以自願參保而並沒有説可由家長自己來選擇哪家保險公司。説是自願繳納保險費用,其實也沒辦法,對於家長來説,小孩的同學都繳了,自己的孩子不繳不好。
由於買保險都是學校安排好的,許多買了“學平險”的學生和家長對所獲的保障等並不了解。每次開學時,學校就發一張通知單告訴家長要交哪些錢,家長們都“照章辦事”。至於具體投了什麼保險、有什麼保障,家長根本不知道,以至於孩子出險時,家長不知道怎樣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和如何進行理賠。
而由於存在這樣信息不對稱的關係,就有可能使得“學平險”變成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如新聞中所説,山西運城某保險公司委託學校代辦學平險,按照收取保費的10%的比例,返還現金給學校作為“代辦費”。某些保險公司依託行政資源把“學平險”做成了行政性收費,這就不是做保險,而是亂收教育雜費了。
如何讓“學平險”回到“原汁原味”的狀態?除了保險公司在收錢時,要盡到對投保人的告知義務,學校在選擇保險公司的過程中能嚴格把關,更重要的是,家長和學生在交錢的時候,“可得長點兒心吧”!(作者偏房丫頭,係財經評論組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