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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期貨交易所(簡稱“上期所”)發佈了套保管理新規,自3月16日起,對所有上市品種按照統一修訂的新套期保值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屆時,原有的《上海期貨交易所燃料油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上海期貨交易所鉛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廢止。
上期所方面表示,自3月16日起,會員將通過電子化管理系統進行套保交易頭寸申請和查詢等業務,這不僅提高了審批效率,有助於會員及時查詢跟蹤客戶套保的申請和審批情況,也便利了交易所全面動態地掌握單個客戶和全市場套保交易情況,及時有效發現和防範交易中的交易交割風險。據上期所介紹,此次上期所修訂了四方面內容(詳見右表)。此外,自新規執行日起,套保交易可以平當日新開倉;套保持倉平倉後,對應的套保交易頭寸即可繼續使用。
■修訂主要涉及四方面
將套保交易頭寸進行1了一般月份和臨近交割月份的區分
將套保實際需求量和風2險控制的審批要求及方式分離,分為一般月份和臨近交
割月份兩個階段審批
實現了一般月份套保3交易頭寸和臨近交割月份套保交易頭寸的有效銜接
調整了一般月份和臨近交割月份套保交易頭寸的申4請起始日和截止日,延長了套保交易頭寸的開倉截止日期和反復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