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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網、中廣網等圖文報道,稱“注膠蝦”充斥天津水産市場。“注膠蝦”迅速成為目前食品安全領域的焦點話題。記者先後致電多個部門要求採訪,要麼被告知“不了解情況”,要麼稱“不歸自己管”。而多家農産品質量監督檢測機構都稱“無法檢測”,要有明確的檢測項目和目的,才能做檢測,“不知從何下手”。(《新京報》2月16日)
市場上的“注膠蝦”由來已久、大行其道,民眾當然憂慮重重。不過,與氾濫的“注膠蝦”相比,眾多監管部門紛紛規避的姿態卻更讓人産生深深的憂慮,還有一些不解。職責所在,有關部門以及檢測機構為什麼還不願意伸手,竟然紛紛宣稱“不歸自己管”呢?眼下固然還沒有“吃死人”,可難道非得等到“注膠蝦”吃死人了,各部門才去“嚴厲查處”嗎?
報道披露,“注膠蝦”並非什麼新生事物,正如天津水産市場裏的攤販所説的那樣,“這種蝦5年前就有了”,“很正常”,“吃不死人的”。然而,攤販的淡定、習以為常,暴露出來的恰恰是監管的長期缺位。既然“注膠蝦”5年前就已經出現了,為什麼卻一年年無人理會,直至5年後的今天依然猖獗,依然會成為奪人眼球的新聞?
監管部門僅僅以一句“不了解情況”來搪塞,無論如何是説不過去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設定,那些口口聲聲“不歸自己管”的部門,至少應該負有監管的“共同責任”。也就是説,市場秩序紊亂,假劣産品橫行,監管職能失守,則相關監管部門都不可能置身事外,那種事不關己高高挂起,試圖將自己洗脫乾淨的做法,不過是卸責的説辭罷了。
更何況,按照目前分段管理的制度設計,與食品相關的諸如工商、質檢、衛生監督、食安辦等等部門都應該負有相應區段的監管責任,在其所擔負的具體區段內,這些部門至少應該負有完全責任,並不存在“不歸自己管”的情形。只要各個部門嚴格履行自己的責任,切實對民眾的食品安全負責,也就不會形成“注膠蝦”縱橫市場5年多的奇觀。
悲哀的是,這些明眼人一看即知的“注膠蝦”,不僅監管部門無人過問,甚至那些權威的檢測機構也袖手旁觀,對於民眾檢測的訴求置若罔聞,以種種奇怪的理由拒之門外。這樣的失察、失明,已經不是簡單的“推卸責任”了,而是一種對於市場亂象的赤裸裸的縱容,亟待對其進行嚴厲問責。
“注膠蝦”還在市場上叫賣,那些諸如蝦子體內的透明物質究竟是何種物質,長期食用對人體有沒有傷害……這些都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負責任的説法。市場需要秩序,公眾需要真相,監管不能失語。這既是現代社會公眾知情權的訴求,也是監管部門的職責所繫,不能隨意推諉,聽之任之;更不能糾纏于具體的行政權屬之爭而放過了真正的安全問題。
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