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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太子奶老闆李途純因罪名不成立,在湖南株洲拘禁15個月後獲釋。昨日,李途純表示,對於此案,不會申請國家賠償,如果提起,也只要求1元賠償,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夠恢復名譽。
2010年,李途純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當地檢察機關逮捕。今年1月份無罪獲釋。過去的15個月內,李途純所涉嫌的四個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佔、抽逃資金、挪用資金,均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李途純的代理律師曾建議他申請國家賠償,但他表示,不會主動提起國家賠償。
昨日,李途純表示:“國家賠償更多的是恢復名譽,如果要提請賠償,經濟賠償只要求1塊錢。”
而李途純親自栽培的太子奶集團將和他脫離關係,2011年,新華聯控股和三元股份聯合對太子奶重整,他們將擁有太子奶的100%股權及所有資産。作為曾擁約68%股權的大股東,李途純至今沒有對這一重組方案發表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