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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IPO註冊制還有多遠?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4日 11: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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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IPO不審批行不行?”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內部會議上的一句“出其不意”的反問令發審委委員驚愕的同時,也激起市場輿論甚囂塵上。廣州老股民陳東升昨日向記者抱怨説,“如果IPO不審批了,企業做假,內幕交易可能更多,那對中小投資者來説會更慘!”

  與散戶的擔憂不同,業界專家與機構投資者普遍表示歡迎,稱雖然新股IPO由核準制改為註冊制在眼下的中國A股市場還顯得道阻且長,但問題的拋出已然是對當前新股發行制度的反思和鞭策,並指出努力之方向,總體是積極的。

  ●南方日報記者 高國輝 實習生 鄭瀚葳

  郭氏“醉翁之意不在酒”

  郭樹清的“新官上任三把火”風頭正盛。自執掌證監會以來,郭樹清多次提到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今年1月9日,他在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會議上強調,將繼續深化發行體制改革,完善預先披露和發行審核信息公開制度,強化市場約束,使新股定價與發行人基本面密切關聯。

  據了解,郭樹清的思路是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的原則,主動改變監管理念和方式,大幅減少事前準入和審批。業內人士稱,郭樹清關於新股發行的改革思路得到了市場的普遍歡迎。“一直以來,新股發行的核準制使得新股定價虛高,企業上市程序複雜,耗時過長,扭曲了市場供求關係,並被認為是二級市場淪為圈錢和賭博機器的根源之一。”

  不過,A股市場投機風氣盛行,誠信與法制化匱乏,真正改核準制為註冊制並非一朝一夕之事。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郭樹清拋出“新股IPO不審批行不行”的疑問“醉翁之意不在酒”,應該是在提醒監管層反思當前的IPO制度,指出改革的努力方向,而並非表明實施註冊制已近在眼前。

  事實上,早在2009年6月,證監會即推動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去年10月12日,證監會又啟動新股發行第二階段的改革,修訂後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已于去年11月1日起實施。在2012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深化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等”亦被列入今年金融工作要做好的四項重點工作之一。

  “證監會一直在漸進式改革新股發行制度,之所以沒有貿然行事,是由於其中牽涉的利益過於複雜,因為註冊制的實行必然極大地影響到券商投行、上市公司以及廣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富國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師張宏波認為,儘管推行難度大,但一系列的積極信號仍鼓舞著投資者。

  註冊制尚需三個必要條件

  在董登新看來,當前A股要實現新股IPO的註冊制,尚需具備三個必要條件。“其一,投資者具備用腳投票的能力;其二,上市公司、仲介機構擁有較高的誠信和法制意識;其三,新股IPO之後,監管需具備足夠的威懾力。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否則註冊制只是空中樓閣。”

  “不幸的是,目前中國股市博傻特徵明顯,新股炒作屢見不鮮,有的股票甚至是越垃圾越被爆炒,這與成熟的歐美市場迥異。另外,上市公司與仲介機構缺乏誠信與專業素養,法制意識也比較淡薄。”董登新表示,作為監管機構,證監會的執法亦不夠嚴厲,未能對市場參與者形成有效的威懾力。

  “郭樹清的投石問路恰恰是在提醒監管層和市場,我們究竟離註冊制還有多遠,還有哪些地方需要迫切改進。”董登新認為,從郭樹清提出的四化改革(即市場化、法制化、公開化、國際化)看,郭的新股發行改革思路是非常明晰的。

  值得欣慰的是,郭履新後不遺餘力推動新股IPO的法制化和公開化。就在本月1日,證監會首次公開披露IPO的審核工作流程,並將擬上市企業招股説明書預披露時間由原先的5天延長至30天。稍早一些時候,證監會還獨邀新華社記者全程跟蹤新股發行審核流程。

  董登新表示,IPO制度的改革總的來説是積極的,將逐步解決新股發行價虛高等問題。“當務之急是借鑒創業板退市機制,建立主板退市制度,因為任何做空機制都比不上用腳投票。”

  可以預計的是,註冊制的推行還沒有時間表。上任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去年初談到這個問題時坦言,“有些事情的改變是要靠市場機制的培育,看它的成熟程度,這是需要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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