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促進就業規劃)“十二五”我國將通過四項措施提高經濟發展對就業的拉動能力
新華網北京2月8日電(記者陳煒偉、張曉松)新華社8日受權播發《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根據規劃,“十二五”時期,我國將通過落實就業優先戰略等四項措施提高經濟發展對就業的拉動能力。
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要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各級政府在制定國民經濟計劃、對産業結構和産業佈局進行重大調整時,把就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優先目標予以考慮,建立健全經濟發展、産業結構調整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的長效機制。
“十二五”時期,我國將著力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産業和企業。在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中,不斷開發就業新領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業機會;加快實施有利於發揮勞動力比較優勢的技術進步和産業升級戰略;大力發展第三産業,加快高技術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發展;發展資本密集、高技術製造業時,兼顧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特別是高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力發展中小企業,重點扶持小型微型企業。
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我國將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並落實鼓勵勞動者創業的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簡化審批手續,嚴格規範收費行為,改善創業環境;健全創業培訓體系和創業服務體系。
“十二五”時期,我國還將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等家庭服務業態;推進家庭服務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制定相應的勞動用工政策及勞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