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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監會提高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準入門檻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7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南信息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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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2月3日,財政部會計司、證監會會計部有關負責人詳解了《關於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1月21日,財政部、證監會已聯合發佈《關於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其中對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準入條件大幅度提高。

  本次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申請條件調整主要內容包括五方面,首先是在業務收入和審計收入要求上,根據此前監管部門的測算與調研結果,將申請條件中關於收入的規定有“上一年度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1600萬元”修訂為“不少於8000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6000萬元”。

  其次,在註冊會計師人數上,規定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應有註冊會計師200人,還規定近5年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且連續執業的註冊會計師不少於200人。

  此外,調整還專門針對組織形式作出要求,將證券資格會所的組織形式限定為特殊的普通合夥與普通合夥兩種,對於已具備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要求其在兩年的過度期內完成轉制工作。

  新規還加強了對實際執行上市公司審計業務量的考核要求,要求“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自取得證券資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業務客戶家數不得少於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審計業務收入不得少於500萬元。”

  上述負責人指出,針對個別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的人員素質不高、執業能力不強等情況,新規對申請分所的條件提出新要求。

  有關部門負責人還表示,經過測算,本次調整後退出與進入的會計師事務所數量大體平衡,不會對資本市場和註冊會計師行業造成較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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