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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調整後退出與進入的證券資格會計事務所數量大體平衡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22: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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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財訊:證監會網站2月6日晚間發佈了財政部會計司、證監會會計部有關負責人就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答記者問。有關負責人表示,經測算,本次申請條件調整後退出與進入的會計師事務所數量大體平衡,不會對資本市場和註冊會計師行業造成較大衝擊。

  本次證券資格事務所申請條件調整主要體現在,關於業務收入和審計業務收入的要求。根據測算與調研結果,將申請條件中關於收入的規定由“上一年度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1600萬元”修訂為“上一年度業務收入不少於8000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6000萬元”。

  其次,關於註冊會計師人數的要求。根據測算與調研,為保證註冊會計師隊伍素質適應上市公司審計要求,規定證券資格事務所應有註冊會計師200人,還規定近5年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且連續執業的註冊會計師不少於120人。

  關於組織形式,新規為促進風險與責任的協調匹配,將證券資格事務所組織形式限定為特殊的普通合夥與普通合夥兩種。對於已經具備證券資格的事務所,要求其在兩年的過渡期內完成轉制工作。

  為加強對證券資格事務所的動態考核,新規還要求“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自取得證券資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業務客戶家數不得少於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審計業務收入不得少於500萬元”。

  此外,針對個別證券資格事務所分所的人員素質不高、執業能力不強等情況,新規對證券資格事務所申請設立分所的條件提出了新要求。同時,對證券資格事務所信息化建設以及業務報告的簽發等問題也進行了規範。

  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本次證券資格事務所申請條件調整將事務所組織形式作為申請條件之一,並且要求現有證券資格事務所進行轉制,所以設定了較長的過渡期,即要求證券資格事務所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滿足申請條件。因此,證券資格事務所有足夠的時間完成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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