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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水電開發因對環境可能産生不可預見的破壞而一直備受質疑。水電開發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護環境?日前,環保部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水電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引導水電全面走向“綠色化”,明確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其他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原則上禁止開發水電資源;同時,明確表示,水電開發不能突破“三條底線”。
環保部為水電開發設置的“三條底線”分別是——法律底線,禁止開發法律法規明確保護的區域;公眾環境權益的底線,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獲益權;堅持流域生態系統健康的底線,維護河流生態系統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穩定。
在通知中,結合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生態功能區劃,環保部確定了水電規劃的梯級佈局。對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地區,可進行重點開發;對條件複雜、環境敏感的河流或河段,要考慮現階段減緩不利環境影響的技術和能力,慎重開發;對部分生態脆弱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要根據功能定位,實行限制開發;但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其他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原則上禁止開發水電資源。
在通知中,環保部要求事先通過流域水電開發的“規劃環評”之後,才能開展單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不僅規劃要進行環評,就是已經批准的規劃如果進行重大調整的,還應當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同時,對水電開發歷史較早,未開展水電開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流域,應及時組織開展流域水電開發的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研究。(記者馮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