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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POS機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10: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瞭望東方週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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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東方週刊201204期封面

  瘋狂的POS機

  被販賣的POS機

  一些“關係硬的人”可以在1個月裏註冊十幾個公司,同時申請相當數量的POS機

  《瞭望東方週刊》記者米艾尼、特約撰稿李論 | 廈門報道

  本組報道主要採訪對象

  (按照在文中出現順序):

  廈門市公安局翔安區分局民警陳遠志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孟慶豐

  廈門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黃衛東

  廈門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王愛梅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巡視員張濤

  廈門市翔安區馬巷街,島城城鄉接合部一條滿是煙酒攤和服裝店的街巷。街角的一間小店其貌不揚。從外觀上看,這是一間在廈門最常見的路邊鋪面,四五十平方米大小,裝潢精美,有兩名店員。

  與眾不同的是,每到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周圍店舖大多顧客稀落,這家毫不起眼的服裝店卻是人頭攢動。大多數生意在更早的時候已經完成聯絡。30多歲的店主對於熟人介紹的新客戶,都會謹慎地查問,除了問介紹人是誰,還會問到對方的工作等等。

  然後,過了早上10點,客戶會像普通購物者一樣進入店內。知道客戶的興趣不在這些花花綠綠的衣服上,店員會把他們帶進角落的更衣室。

  不到一平方米的更衣室有一道暗門。

  暗門直通服裝店二樓。平時很少在店裏見到的店主,其實幾乎每天都在這裡辦公。他的辦公桌上擺滿了POS機,每月流水超過600萬元人民幣。

  “我們跟蹤了幾週,終於確定這是一個信用卡非法套現點。收取0.8%到2%的手續費,這是這一行普遍的收費標準。”翔安區公安分局民警陳遠志對《瞭望東方週刊》説,他們在這間狹窄的房間裏,找到了滿滿幾抽屜信用卡,800多張刷卡後的簽購單以及3萬多元現金。此外,還有60個不同銀行的U盾。

  在2011年代號為“颶風”的專項打擊行動中,廈門警方查獲了34個類似的非法套現網點。警方估計,這個隱匿的市場高峰時有70億元資金往來流動。

  看似平靜、簡單的信用卡套現又與高利貸、詐騙糾纏在一起。在這個龐大的鏈條中,POS機成為最為重要的一環。僅在“颶風”中查獲的非法套現團夥使用的POS機就來自全國各地的400多個商家。

  警方認為,目前查獲的信用卡非法套現團夥以及POS機販賣網絡只是冰山一角。而目前在全國公安經偵部門辦理的所有案件中,銀行卡犯罪案件約佔比五分之一。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孟慶豐對《瞭望東方週刊》坦言,信用卡非法套現案件已經成為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偵辦銀行卡類犯罪的重點案件之一,也是偵辦難度較大的案件類型。“公安機關已經成為最後一道防線。不把源頭堵住,這個低成本、高利潤的行業不斷會有人以身試法。”

  隱匿的資金流轉站

  與位於島外的翔安區不同,廈門島內湖裏區的信用卡非法套現“刷卡公司”更多,手段也更“先進”。

  用於刷卡的POS機和付錢的房間往往分屬兩套不同的住房。套現者先在POS機上刷卡,然後到另外一個房間登記自己的借記卡,由“刷卡公司”轉賬,完成“無現金交易”。這一方面可以避免搶劫,同時也可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即便我們逮到負責套現的人,繳獲不了非法套現的POS機和收款條,也很難定罪。”廈門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黃衛東告訴本刊記者。

  套現者一般會在媒體上找到“無抵押貸款”或者“信用卡理財”的廣告,這些都是“刷卡公司”的廣告。其實,在互聯網搜索引擎中輸入“套現、廈門”,也能非常直接地找到這些公司。這些網站看起來都十分正規。警方表示,2009年信用卡非法套現入刑後,“刷卡公司”更加注重隱秘而有效的宣傳方式。

  “職業刷卡人多數選擇在上午交易,並且儘量在公共場合,主要是怕遇到搶劫。一般第一次交易,都會選在麥當勞或者公共汽車站這種地方碰頭,覺得沒有可疑之處,才會被帶去刷卡。”陳志遠説。

  據民警歸納整理,“刷卡公司”一般都在市中心不顯眼的居民樓裏,“我們抓到的一個犯罪嫌疑人,在夏華路老的公寓樓租了一套二室一廳的房子,從門口看和普通住家別無二致,門口還喜洋洋地倒貼著‘福’字。”就是在這樣一套房子裏,每天都有數百萬元資金通過POS機往來。

  事實上,在“颶風”中落網的45名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年紀大的不行,這種犯罪需要較高的智商。在廈門做得規模比較大的人,都是行業內‘信譽’很好的。”廈門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王愛梅説。

  根據民警的描述,比較大的“刷卡公司”也不過四五個人,且分工明確。老闆負責購買POS機、尋找客源。幾個相當於小工的人,一個接待客戶,一個刷卡、對賬,一個負責把簽購單整理打包。小規模的公司只有一兩人。

  不過,黃衛東認為這些“刷卡公司”只是整個鏈條的終端,“這些POS機的提供者,才是一個更龐大、更專業的群體。”

  神秘的“上線”

  在為期三個多月的專項打擊過程中,廈門警方一共收繳了52台POS機,基本來自廈門以外。

  “在廈門本地,商戶向銀行申請POS機,銀行都會來實地考察。因為非法套現是虛構的商品交易,銀行在發送和接收POS機信息的時候,申請POS機的商家必須提供消費紀錄。”黃衛東説,像廈門這樣的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本地銀聯監管比較到位,一旦出現虛假交易或者可疑交易,銀聯絡統會報警或者鎖卡,也會追蹤商戶信息。

  在廈門被收繳的用於非法套現POS 機來自江西、廣西、安徽、河北、內蒙古等地。

  根據王愛梅梳理分析,操縱這些POS機販賣網絡的人多來自兩廣地區和安徽,“他們也是做一行專一行,對各地信息都比較敏感。哪的銀行正在推廣信用卡和POS機業務,他們都知道,還會專門跑過去。”

  POS機販賣鏈條的源頭是各地與銀行有一定關係的人。他們專門收集身份證,到銀行申請POS機然後轉手給POS機批發商。根據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講述,一些“關係硬的人”可以在一個月內註冊十幾家公司,同時申請相當數量的POS機。這裡一方面有人偽造工商檔案等申請材料,也有利用合法商家名義通過正規渠道申請成功。

  “要看申請POS機的人的能力,‘能力強、關係硬’的就能申請到高額度的POS機,申請POS機的額度和申請公司性質和規模有關係,像國美、家樂福這樣的大型商業機構,一般都可以申請到很高刷卡額度的POS機。”王愛梅對《瞭望東方週刊》説,“但是這種正規商店的POS機管理比較嚴格,很少流入POS機販賣網絡。在非法套現市場中最常見的是建材類公司的POS機,額度通常也比較高,但也價格不菲。”

  比較關鍵的是不同POS機手續費的標準。有的機器可以達到每筆50元,有的是每筆30元,“50塊錢手續費這種機子一般賣得很便宜,拿它來做專業套現的人不多,成本太高。不同銀行申請的POS機,手續費不同。這是POS機市場價格差異的原因之一。”王愛梅解釋説。

  “而且,交易中的‘上線’都會儘量隱匿自己的真實身份。”黃衛東説。

  在最後的買家那裏,一台POS機的價格一般在4萬元左右,不會超過6萬元。很多時候,一台POS機會被轉手幾次。

  “做這一行的,機子都是換著用,也是為了規避風險,免得被公安機關發現。而且任何人都不會讓自己手裏的機子空著,經常把空機子租給別人,按刷卡金額抽成來收費,有時候這個環節每一筆只能掙0.1%至0.2%,但是積少成多。”王愛梅解釋説。

  有的POS機可以半年就刷出上千萬,也有的刷過幾次就被銀行停掉。由於銀行系統的監控日益嚴格,很多人開始選擇租用POS機,頻繁更換機器防止被發現。

  一旦採用這種方式,“刷卡公司”和POS機就要形成長期的合作關係。因為銀行把錢支付到POS機機主的賬戶上,然後才能返回給“刷卡公司”。

  POS機機主抽成的比例一般是每筆百分之零點幾,但刷卡次數很多,金額每月一結,機主扣下手續費後轉給“刷卡公司”。

  很多POS機機主都主動在網絡上發佈信息。然而除了手機,其他信息都是假的。

  長途車上的包袱

  “刷卡公司”也會遭遇“黑吃黑”的情況。王愛梅曾經辦理過一個案子:有個人租了一台POS機用於非法套現,結果對方在刷了一大筆錢後卻遲遲不把錢返回給他。他只知道機主是個河南人。他跑到河南也沒有結果,情急之下只好報警。最後兩人都被處理。“這是這行的主要風險之一。”

  “刷卡公司”和真實的POS機機主還有一個重要交易環節,就是需要把刷卡後的簽購單送回給POS機機主。

  “發生刷卡交易以後,銀行會定期要求申請POS機的商戶提供簽購單,所以必須把這些單子寄回POS機機主,以應付銀行檢查。”王愛梅説。

  根據她的了解,大部分“刷卡公司”都是花錢委託大巴司機把成包的簽購單帶到POS機主所在地的長途客運站,機主再憑著自己的電話號碼去客運站找司機領東西。

  為了降低銀行發現POS機異地交易的情況,這一行出現了一個專門的職業:POS機解碼人。

  因為POS機必須與固定電話連接在一起,通過電話線傳輸信號。所以銀行監控POS機是否異地使用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這些固定電話的號碼。

  然而,這些專業解碼人通過安裝解碼器,可以使在全國任何地方使用的POS機都向銀行發回同一個號碼,就是最初申請機器時的報裝號碼。

  為了應對銀行日益嚴格的監控,“刷卡公司”已經由擁有幾臺POS機到必須存在幾十台不同銀行的機器,結果這又導致POS機市場需求的大大增加。“我們這次專項打擊行動最後查出的涉案金額達到十幾億人民幣。更重要的是,我們對於整個買賣POS機的鏈條進行偵查。事實上,公安機關跨地區辦案難度仍然很大,因此銀行和相關機構對本地POS機的監管非常重要。”黃衛東説。

  瘋狂的POS機

  事實上,一家“刷卡公司”用100萬資金就可以開張,“就能應付資金週轉。一天的保底額是20萬元,不然無法回收成本。一個月刷出1000萬,他們就能賺到15萬,只是一間屋子、幾臺POS機的成本。”王愛梅説。

  而按照現行法律,非法套現1000萬以上者,才會被判處5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

  從“颶風”行動落網的犯罪嫌疑人來看,一部分有從商經歷,也有人曾從事IT行業。另外一部分人與當地的高利貸集團存在聯絡。非法套現的一個原則就是要保證手續費低於當地的高利貸利率,很多高利貸集團也經營非法套現生意。

  總體而言,這是一個“很講求信譽”的圈子,套現者與“刷卡公司”存在相互信任的關係,很多人把信用卡寄存在“刷卡公司”,根本不拿回來。

  另外一些比較大的“刷卡公司”還提供“一條龍”服務:如果有人需要大筆資金,他們就找身份證申請信用卡,提供刷卡,對方只需支付每月的手續費。這與高利貸已經沒有實質區別。

  而一些高利貸集團則專門利用信用卡套現獲取資金。比如“刷卡公司”自己找身份證申請信用卡,或者向持卡人借一張額度10萬元的信用卡。這張卡有57天免息期。

  第一月“刷卡公司”把10萬元都用POS機套現,銀行收取100元左右的手續費。然後用這10萬元放高利貸。到第57天,再還上這10萬元。這樣用100元佔用10萬元資金近2個月。而高利貸的月息如果是3%,兩個月利息6000元。每個月即使付給卡的所有者2000元,還是存在巨大利潤。

  一名犯罪嫌疑人用這種方法半年賺了40多萬元。

  顯然這些“刷卡公司”和本地的高利貸集團關係錯綜複雜,有時候他們乾脆自己放貸,有時候幫助高利貸集團籌款解決手頭的資金困難。雖然辦案民警目前還沒有直接找到他們和本地涉黑組織的聯絡,但是尋求保護、防止“黑吃黑”十分正常。

  據公安機關了解,最早發現用信用卡“週轉”資金好處的,其實是銀行內部人員,“他們最早發現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套現,拿這筆錢炒股等等,慢慢社會上才有了套現的生意。”

  黃衛東強調,銀行必須加強對POS機和信用卡申請者的審查,“信用卡非法套現,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利益鏈條。所有的環節都失守,非法套現才能完成。”

  他説:“目前據了解,在嚴厲打擊後廈門非法套現的人雖然少了,但‘套現公司’的手續費也普遍提高了。因為仍然有POS機從全國各地源源不斷地流向廈門,極難做到根除。”

  “POS機流轉使用已形成龐大産業鏈”

  --- 專訪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巡視員張濤

  在經濟犯罪案件中,發案數量最多的是合同詐騙案件、造假案件和銀行卡犯罪案件等三類案件

  《瞭望東方週刊》記者米艾尼 | 廈門報道

  2011年,中國銀聯卡發卡量超過28億張,銀行卡消費額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的比重突破了40%。隨之一同上升的,還有越來越多的銀行卡犯罪案件。根據公安部“天網2011”打擊銀行卡犯罪專項行動公報,2011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相關案件2.4萬餘起,共抓獲銀行卡犯罪往年逃犯927人。

  作為一種新型的犯罪種類,銀行卡犯罪為何會在短期內迅速增長,遏制此類犯罪的途徑何在?就上述問題,《瞭望東方週刊》日前對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巡視員張濤進行了獨家專訪。

  到2011年,公安部經偵局已經連續4年對銀行卡犯罪部署開展專項打擊行動,遏制銀行卡犯罪高發的趨勢。此次為期10個月的“天網”行動,打擊的重點是偽卡類、套現類和涉網類等主觀惡意程度高、涉案金額大的銀行卡犯罪案件。

  “全國至少有數以萬計的人參與銀行卡的偽造、盜刷、非法套現等違法活動。面對這樣龐大的犯罪群體和日益激增的銀行卡犯罪案件,作為我們公安機關來説,打擊銀行卡犯罪一刻都不能鬆懈。”張濤説。

  銀行卡犯罪數量居高不下

  《瞭望東方週刊》:目前銀行卡犯罪的整體情況如何?

  張濤:在經濟犯罪案件中,發案數量最多的是合同詐騙案件、造假案件和銀行卡犯罪案件等三類案件,其中銀行卡案件每年立案已達2萬多起。按罪名劃分,又分為銀行卡詐騙、非法經營、妨礙信用卡管理等幾種罪名。

  《瞭望東方週刊》:現在銀行卡犯罪主要有哪些形式?

  張濤:銀行卡犯罪,主要圍繞著真卡、偽卡和機具展開的。這三者環環相套。真卡是指騙取真卡、洗錢、惡意透支等,偽卡就是偽造銀行卡,機具主要指利用POS機和ATM機竊取卡信息、變現、套現等。

  《瞭望東方週刊》:看起來,POS機在銀行卡犯罪裏已經成為一個關鍵環節?

  張濤:POS機在整個犯罪環節中是很重要的一環。現在有人專門成立公司來騙取銀行發放POS機,有人專門倒賣POS機,同時也有人買POS機套現。

  2009年12月15日,我們國家出臺了司法解釋將銀行卡套現犯罪納入刑事犯罪的打擊範疇,使這類犯罪的勢頭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新的作案手法層出不窮。

  利用POS機實施犯罪分為兩種情節,一種是持卡人與POS機主勾結,名義上買了東西,但實際上沒買,刷卡套現成功後各自分成。另外一種是POS機主不知道持卡人手裏的是偽卡,持卡人在POS機商戶那裏買東西,然後通過其他方式再變現。

  POS機的流轉和使用已經形成非常龐大的産業鏈。其中有的人專門是申請POS機的,有的人是批發POS機的,有的人負責零售,還有的人專門負責POS機解碼。

  出現專業化分工

  《瞭望東方週刊》:銀行卡發行量的增大,使這種犯罪活動的收益越來越大?

  張濤:銀行卡産業發展迅猛與銀行卡犯罪增多有聯絡,不過也不是因果關係。但在快速激增的銀行卡數字背後,必然存在魚龍混雜的現象。隨著銀行卡犯罪的發展變化,已呈現出“一條龍”産業化的犯罪鏈條,我們2011年成功破獲一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例子。

  這個團夥收購別人的身份證,然後找一些婦女拿著這些身份證去銀行申辦銀行卡。之所以找婦女,是因為銀行對她們往往放鬆警惕。最多的時候他組織了40多人去分頭辦卡。

  這個團夥會給這些婦女編組,包住宿費和車費等等,騙領成功後,他再從婦女手中購回。這些收購款就是婦女們的報酬,然後,他再出售出去。帶U盾的卡一般可以賣到300元到500元一張,不帶的賣到100元到200元。根據團夥首犯交代,一共賣出了2萬多張銀行卡。

  這是一個龐大的犯罪網絡,只要需求存在,即便一批人被抓起來,其他人很快就可以再編織起來。

  《瞭望東方週刊》:在這些環節中,誰對銀行卡犯罪預防起到決定性作用?

  張濤:第一關當然是銀行。這種防範銀行卡犯罪的宣傳應該從銀行櫃臺開始,無論是辦卡還是申領POS機,都要認真核對每一個程序。比如,辦卡信息核對環節,如果他人代辦,電話核對等環節都應該嚴格把關。銀行規章制度的落實、事後的追蹤、現場訪問等等一系列環節都能夠預防犯罪。

  除了銀行,老百姓自己也是一道重要防線。人們自己不注意洩露了身份信息,持卡人設置的密碼又太簡單,犯罪分子如果獲取了他的身份信息,然後通過猜測就可破譯密碼。

  《瞭望東方週刊》:和國外相比,我國的銀行卡犯罪案件情況如何?

  張濤:現在這方面在國外情況也比較嚴重,但是國外普遍採取的是上保險的辦法,銀行可以上保險,出現損失後,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在我們國家,如果持卡人被盜刷了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持卡人用密碼來消費的。這種情況銀行一般不賠償損失。另一種情況是持卡人用簽名來消費的,如果被別人盜刷並能證明非本人消費的,銀行負責賠付。

  追討是比較困難的。最後把犯罪分子抓住了,有明確的贓款去向還好,如果找不到罪犯,或者他已經把錢揮霍了,就很難追回來。

  《瞭望東方週刊》:銀行卡案件破獲的難點在什麼地方?

  張濤:銀行卡案件普遍是流竄作案,點多、線長,單筆金額少,破案成本高。

  在這個犯罪鏈條上,各個環節之間都是鬆散的犯罪團夥。我們過去的傳統經驗就是抓住了一家,就能順藤摸瓜,現在不行了。他們都是通過網絡聯絡,下線不了解上線的真實信息,而且聯絡方式也經常更換。這種犯罪團夥大多以地域為圈子,比如現在製作偽卡的人集中在江西、廣西、廣東等地的幾個縣,且往往多是同鄉、親戚。

  應深化合作機制

  《瞭望東方週刊》:但是更加嚴格用卡管理,似乎會對銀行業有一些影響?

  張濤:現在金融市場競爭激烈,銀行一方面希望公安機關加大打擊銀行卡類犯罪,但是又希望不要對産業的發展産生負面影響。比如説透支,只有持卡人在授信透支後,銀行才有利潤可賺。但如果持卡人長期不還,又有可能造成損失。因此,把握好時機,掌握好分寸,是銀行和公安機關都要考慮的問題。

  《瞭望東方週刊》:技術手段是防範銀行卡犯罪的關鍵環節嗎?

  張濤:目前,銀行的計算機防範系統還是可靠的,其硬體和軟體監控系統保證了銀行的正常運營,這個很重要,也很關鍵。

  從根本上防範和打擊銀行卡犯罪,還是要堅持公安機關和銀行聯手行動。我們提出了一個重要的理念---“警銀攜手,互動雙贏”。在這個理念上,我們和銀行要建立一個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來破解這個難題。但是現在的合作還沒有形成制度,以及這種制度的有效運行,也就是我們常説的機制,這是當前我們的努力方向。

  銀行卡迷蹤

  圍繞一張小小的銀行卡,會産生多少種犯罪類型?在“天網2011”打擊銀行卡犯罪專項行動偵辦的諸多案件中,公安部篩選了10個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而其情節大多令人瞠目結舌。例如在湖北,一個團夥用5萬多個身份證成功申辦了數萬張信用卡。在廣州,一家小廠也偽造了近2萬張信用卡。公安部經偵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銀行卡産業高速發展的同時,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銀行卡犯罪也呈高發態勢,犯罪的類型多樣,手段翻新,呈現出智慧化、職業化趨勢。

  湖南衡陽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2010年11月9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夥同藍某竄至衡陽市工商銀行江東支行,利用上線提供的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卡,被銀行工作人員識破並扭送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隨即立案偵查,並於2011年1月11日,將主犯魏某某、胡某某抓獲歸案,現場就收繳涉案信用卡8000余張、身份證5萬餘張。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負責提供二代身份證,交由下線胡某某、肖某某、藍某等人到全國各地辦理銀行卡,下線辦卡後再以每張60至80元賣給魏某某用於其他犯罪。

  廣東廣州偽造境外信用卡案

  2011年3月15日,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立案偵查一起偽造銀行卡案件。經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利用互聯網聯絡廣州某智慧卡有限公司,並提供10張境外銀行偽卡樣板給該公司,要求該公司每種樣板製作偽卡1500張,共計15000張。6月15日,在郭某等人進行偽卡交易時,公安機關將郭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現場繳獲大型衝床機器1台和電腦、磁條等作案工具一批,以及偽造的境外銀行信用卡合計1.88萬張,其中成品1.49萬張。

  遼寧瀋陽非法套現案

  2011年5月12日,遼寧省瀋陽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成功搗毀一個有組織、跨地區的特大非法套現團夥。截至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涉案金額近40億元,扣押用於作案的銀行POS機45台。經查,自2007年開始,犯罪嫌疑人曲某從吉林通化、白山,遼寧鐵嶺、調兵山等地大量購進POS機並經解碼後,竄至瀋陽從事非法套現活動。隨著套現業務的不斷擴大,曲某積極發展“下線”,將POS機租賃給“下線”從事非法套現活動,每台機器每刷一筆套現業務收取30元“手續費”或按套現金額的0.6%提成。

  重慶非法套現案

  2011年9月19日,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聯合開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利用現金支付卡為掩護進行非法套現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收繳空白支付卡4.9萬餘張,現金支付卡485張,POS機6台,涉案金額近8000萬元。經查,自2099年以來,周某某、劉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申辦多臺POS機,並在某商業銀行購買空白渝商通聯卡後,製作成附有價值的現金支付卡(面值5000到10000元不等)銷售給信用卡持卡人,而後再以低於面值1.5%至2%的金額回購該現金支付卡,從而變相收取手續費,為他人非法套取卡內資金。

  新疆哈密非法套現案

  2011年3月11日,新疆哈密地區公安局經偵支隊破獲一起特大非法套現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收繳作案用POS機49台,繳獲涉案銀行卡653張、他人身份證40張、筆記本電腦13台、手機34部,以及大量的假印章等作案工具。該案係職業犯罪團夥分工實施的特大非法套現案,團夥中有人專門負責申領POS機,有人專門負責解碼,有人負責用解碼後的POS機移機套現。經初步統計,涉案金額高達1億元,是新疆公安機關歷年來偵破的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銀行卡犯罪案件。

  福建廈門“颶風行動”集中偵破非法套現案件

  2011年6月9日,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組織開展了打擊非法套現窩點集中統一行動(簡稱“颶風行動”),一舉搗毀非法套現窩點3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收繳POS機具52台、電腦36台、銀行卡2473張、U盾308個及大量的簽購單、賬冊等證據,涉及使用POS機商戶100余家,涉案總金額高達10億余元。

  黑龍江七台河特大系列信用卡詐騙案

  2011年9月19日,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特大系列信用卡詐騙案,摧毀了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為首的信用卡詐騙犯罪團夥。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流竄山西、山東、遼寧、內蒙古、黑龍江等地,以洽談廢舊礦山設備採購為名,待受害人將預付款存入銀行卡後,即將卡調包盜提資金。公安機關已查明該團夥作案21起,涉案金額達3000余萬元。

  浙江湖州“3.28”特大網絡信用卡詐騙案

  2011年3月28日,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3.28”網絡信用卡詐騙案。經查,以劉某、陳某某為首的兩個網絡信用卡詐騙團夥,採取相同作案手法,事先租好服務器、購買釣魚程序和淘寶店白號或黑號,之後以網店出售暢銷商品為誘餌,誘使網購顧客點擊釣魚網站,借機獲取銀行卡信息資料,再冒用信用卡進行交易,獲取鉅額非法所得。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以網絡QQ為聯絡手段,作案人員分佈于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東、江蘇、安徽、湖北、廣東、福建等10個省市,受害人數眾多。

  上海信用卡詐騙案

  2011年3月至7月,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經偵支隊成功偵破王某等人通過境外網站購買信用卡信息、製作偽卡實施詐騙的特大信用卡詐騙案,抓獲王某、唐某等28名犯罪嫌疑人,繳獲偽造信用卡7000余張以及制卡工具4套,搗毀制售偽卡窩點5個,發現專營境外信用卡信息的非法境外網站13個,涉案金額達200余萬元人民幣。

  山東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2011年9月27日,山東省濰坊市公安局濰城分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利用他人名義冒領銀行卡,騙取國家助學金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額90余萬元。經查,200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夥同邱某某等人以與山東某技師學校合作辦學為名,使用某集團員工的戶籍證明,偽造學生檔案和信息,先後從高密某銀行騙領借記卡377張、騙領存摺57張。之後,孫某某與邱某某等人以上述冒用的學生名義騙領國家撥付的助學金,涉案價值90余萬元,非法獲利48萬元。

  (本刊記者米艾尼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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