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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2月1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繼對新華社記者獨家開放新股發行審核全程之後,證監會1日正式對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流程,以進一步提高發行審核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據介紹,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問核、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審核、核準發行等十個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通過雙人審核、集體決策的機制確保對每一個發行申請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
與此同時,證監會自1日起將申請IPO企業的預披露時間由原來的發審會前5天提前到了初審會之前,大約為發審會前30天左右,並在其網站上披露了在審企業名單。
根據網站公開的信息,發行部共有295家企業在審理當中,分為初審中、反饋意見落實中、已經預披露等三種類型,另有俏江南等4家企業終止審查;創業板部共有220家企業在審核當中,分為初審中、反饋意見落實中、已經預披露、中止審查等四種類型,其中30家企業中止審查,另外還有5家企業終止審查。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此次流程公開使證監會的審核工作也接受監督和約束,通過雙向公開使發行市場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督促仲介機構和證監會審核人員勤勉盡責,也使所有擬上市企業都能共同倡導公開理念。
該負責人説,未來將努力做到一經受理就把企業招股説明書的申報稿預披露,這樣對仲介機構的要求更高,督促保薦機構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證監會也可以從幫助仲介機構改材料的繁重工作中脫身出來,更多地專注于風險的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