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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服務被指處於三無狀態 專家建議工商部門規範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31日 09: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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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芳曼繪

  春節期間,聚會宴請自然不少。無酒不成席,當“酒文化”遭遇“醉駕入刑”,代駕便成為一種選擇。“宴會特別多,代駕司機簡直不夠用。” 成都一家提供代駕服務的公司負責人張靚告訴記者。

  然而,作為一個剛剛興起的行業,代駕服務目前無主管部門、無準入門檻、無統一標準,讓想選擇代駕的顧客有所顧忌。

  我的車,誰來開:代駕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沒有直接規範

  專家建議:工商部門擬制統一合同指導,代駕師要獲職業資格

  不久前,作為內地首家代駕協會,成都市代駕服務行業協會成立。協會秘書長李淳説,“粗略估計,成都代駕市場的年産值已經過億,但正規公司的接單量還不足其中的10%。”成都市的代駕服務多是汽車租賃公司和物流公司兼營,一些高檔餐飲娛樂場所也推出酒後代駕服務。目前,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代駕公司僅有49家。

  “即使是進行工商註冊,也只能註冊為‘汽車技術服務公司’、‘汽車俱樂部’、‘汽車租賃服務公司’、‘汽車諮詢服務公司’等。”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劉少軍介紹。在2011年第三次修訂實施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沒有“代駕服務”這一行業。北京工商部門將代駕作為公司經營的一項業務,“代駕公司”不能作為一項事由進行登記;成都工商部門允許以“其他居民服務”項目來註冊登記。目前,各地對待代駕操作不一,尚在探索階段,工商管理部門並沒有直接的規範。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鄭俊果提出,代駕業屬於商業性勞動服務,據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進行規範時,就沒有必要專門進行立法規定,各地可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相應的政策性文件。

  成都市代駕協會副會長陶啟君建議,希望工商管理部門擬制統一的代駕服務合同指導文本,對服務內容、形式和違約責任進行強制規定;此外,還應將“代駕師”設置為一種特殊的職業,並設立代駕師職業資格考試;同時,建立統一的代駕服務平臺,適時建立公眾易記的統一服務電話,代駕公司由服務平臺根據消費者提供的位置就近提供服務,這樣便於統一價格標準,並建立規範的服務流程。陶啟君説,成都成立代駕協會目的就是為了建立統一服務平臺。協會現階段主要工作是配合工商、交管等部門,以行業自律的形式來規範加入協會的代駕公司。

  【連線台島】 本報駐臺記者採訪到,在台灣,酒後代駕也剛剛興起。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李瓊淑介紹,作為台灣最大規模的出租車公司,台灣大車隊從2010年6月底聯合酒商、便利店推出“酒後代駕”業務。由分佈全島3000多家統一超商的門市和7—11便利店,提供叫車,台灣大車隊派司機送客。對代駕司機,大車隊也沒有特別要求。客服中心接到酒後代駕約車時,會把信息通過GPS衛星派遣定位系統發佈出去,司機看到後自己決定是否接這項業務。司機在進入公司的一日培訓中,會有口頭教育訓練,講到酒後代駕的一些注意事項。

  出了事,誰來賠:交通事故、財物丟失,糾紛難以判定

  專家建議:政府引導、法律約束規範市場,消費者應簽代駕協議

  陶啟君介紹,由於缺少監管、準入門檻低,代駕行業魚龍混雜,從事代駕的人員既有貨車司機、私家車主、出租車司機,還有飯店保安,“代駕可能引起的糾紛很多,如交通事故、財物丟失、服務內容及質量糾紛、合同效力糾紛、人身傷害糾紛等等。”

  中國平安保險的銷售人員稱,即使是代駕司機駕駛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也會理賠車主損失,因為車險是關於機動車的保險,駕駛人是誰並不影響。至於代駕司機駕駛後車內財物的損失,因為不好厘定丟失財物的價值,所以目前還沒有相關保險。

  “目前酒後代駕行為的專門法律規範不足,需要依靠合同法等一般法律制度,以及當事人在代駕協議簽訂、履行過程中的合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姚海放進一步解釋,代駕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主要包括兩種類型:第一,代駕車輛碰撞行人或者其他機動車,需要相對方(該機動車)承擔責任,按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若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需要注意一點,儘管有保險公司按照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進行賠償,但實際車主會受到損失,例如下一年度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保費優惠或折扣發生變化,對此可以要求代駕公司進行賠償。第二,是代駕車輛發生單方事故受損,要按照過錯責任原則進行賠償,根據合同法規定,代駕公司應將消費者的汽車安全駕駛到約定的地點,若是因代駕原因發生損失,應當由代駕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代駕行業的糾紛源於消費者謹慎義務不夠與代駕行業的運作不規範”,鄭俊果認為,一方面,需要政府引導、法律約束,來規範代駕市場;另一方面,消費者要簽訂較為詳細的代駕協議。

  【連線台島】李瓊淑介紹,在台灣,大車隊接到業務後會派出兩位司機一起送客,一位負責代駕,另一位負責跟車全程拍錄,防止發生剮蹭事故時沒有證據,難以厘清責任。兩位司機同時在場,不會有無法説清的單獨行為。同時,台灣大車隊為全隊車輛投保1000萬元新台幣(1元人民幣相當4.6元新台幣)的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簡稱乘客險),“酒後代駕”的客人也包括在內——司機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乘客受傷,均可獲得保險賠償。

  車主權益,誰做主:漫天要價,財産安全有隱患

  專家建議:物價部門應出臺定價標準,代駕協議應明確安全責任

  代駕服務多為醉酒顧客提供。有時,顧客處於意識不清、防範能力弱的狀態,人身財産安全存在很大的隱患。

  成都代駕司機白偉説,他聽説過同行中最誇張的事,一次代駕收了客人四次錢。家住成都市成華區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一次聚餐醉酒後叫了代駕,服務費70多元。次日查看汽車他發現,原本放在車內的200多元零錢不見了。再聯絡代駕司機,對方矢口否認。

  記者了解到,一些正規代駕公司會要求代駕司機請顧客上車前填協議,協議聲明顧客有責任小心保管好自己的隨身及車內財物,同時代駕公司會規定代駕司機自律,如果顧客確信代駕司機服務過程中有車內財物丟失,可拒絕在服務單上簽字,並速報代駕公司調查處置,也可直接報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劉少軍建議,代駕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代駕公司對顧客的安全責任,公司應向第三方存儲責任準備金;應明確約定顧客對司機的安全責任,在不能保障司機安全的條件下,司機有權利拒絕為顧客代駕;同時,應對酒後顧客身上財物和車內財物進行清理和登記。代駕司機在提供服務中發生財物丟失,如不能證明是顧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應視為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代駕司機以及代駕公司承擔責任。

  代駕價格怎麼定?鄭俊果認為, 要堅持市場調節價格,市場供求主體協商制定。物價部門應制定基本的定價標準。各地情況不同,代駕車型、代駕司機技能、路程遠近、路況等,都可能成為定價要素。

  【連線台島】在台灣,大車隊會以客服中心電話錄音作為重要依據,避免發生問題,難以查證。客服中心接到電話會全程錄音,首先會問清承接業務的地點及目的地,客人是男是女,代駕什麼車款,有無人陪同,家裏有無人接應,家裏是否有聯絡電話。價錢也要先談好,並且司機一到就要付現,避免因為價格問題發生爭執,也避免客人到家裏神志不清,無法付費。酒後代駕收費是統一標準,一般是普通計程車的3倍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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