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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流量不到月底就沒了,然而機主卻不知道?對不少手機用戶來説,超出手機上網套餐的流量費,成為通訊費的支出大項。針對此類消費者關注的問題,工信部于節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運營商向用戶進行消費提醒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採訪中記者了解到,省內部分運營商已率先執行相關服務措施。
12項消費提醒7月全面實施 不得收費
工信部1月21日發佈的《通知》,明確了包括業務辦理、套餐限量消費等12項消費行為的提醒,並對此做出了具體規定。《通知》稱,此舉旨在進一步規範電信業務經營者收費行為,方便用戶及時了解自身通信消費狀況。
在12項消費提醒規定中,涉及套餐類消費的有4項,包括“用戶套餐內所含各項業務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週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實際使用量達到套餐限量,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並告知用戶超出套餐外繼續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查詢方式”。此外,針對漫遊至國際及中國港澳臺地區的移動電話用戶,運營商應主動、及時提醒用戶當地漫遊通話、短信、移動數據流量等業務的收費標準。
《通知》要求,上述消費提醒服務不得收費,並自發佈之日起執行,7月1日起全面實施。
部分消費提醒我省已提前執行
針對手機用戶關心的套餐消費提醒問題,記者昨日分別向移動、聯通、電信的工作人員進行諮詢,結果顯示部分消費提醒已提前運行。
移動工作人員稱,相應的套餐使用達到限量前,會以短信形式提醒。以動感地帶MO套餐為例,在用戶當月套餐流量剩餘5M和用完時,均會發出提醒短信;聯通手機用戶,則可以選擇按天,或按周接收套餐內剩餘流量的提醒短信;而電信工作人員稱,手機用戶會在套餐流量用完時,收到提醒短信。
對於套餐內剩餘短信的提醒,移動只有在用戶使用完時給予提醒短信,聯通和電信均無提醒。不過上述工作人員稱,用戶可通過發短信或登錄網上營業廳等方式查詢。另外,對於漫遊至國際或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手機的消費提醒,上述三大運營商均表示暫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