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CNTV名家專欄 >

蘇培科:告別權力發審迫在眉睫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1日 14: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博客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股發行制度一直困擾著中國股市,是諸多病症的“萬惡之源”。這個號稱最市場化的市場卻從來都沒有按照真正的市場化規則來運行,只是少數機構在一級市場分享暴利、瓜分上市公司成長性的利益分配工具,而留給二級市場的只是一個價格虛高、價值背離的“泡沫”。

  當溫總理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説要協調發展一二級市場,要提振股市信心,要深化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贏得股市一片“漲聲”。長期的偽市場化發行壓抑、盤剝股市太久了,中國股市需要一場徹底的改革。可喜的是,現任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明確提出要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的原則,主動改變監管理念和方式,大幅減少事前準入和審批;以市場優勝劣汰機制為導向;以充分、完整、準確的信息披露為中心,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

  如果郭樹清在任期能夠完成這些計劃,將會給中國股市帶來巨變。因為,改變父愛主義的監管理念和放棄權力發審將是中國證券監管體制改革的一場革命,也是困擾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的攔路虎,如果能夠改變權力發審和斬斷權力尋租的各個利益鏈條,將是中國股市走向真正市場化的標誌和里程碑。

  行政主導下的額度制、審批制、核準制,可能初衷是好的,是想選擇優質的上市公司,防止劣質公司上市圈錢,是想讓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但實際情況與父愛主義的初衷背道而馳,行政主導下的權力發審不但沒有選出優質的公司,反而成了權力尋租的溫床,各種帶有財務欺詐的公司通過形形色色的公關,紛紛高價上市圈錢,拿了好處的監管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這些公司卻成了打不得、罵不得的保護對象,對媒體揭露出來的“壞孩子”,只用低廉的處罰成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過低的違規成本恰又默許了他們的胡作非為,結果扭曲了各種市場化的功能,成為阻礙市場化改革的最大障礙。

  從郭樹清的改革新政來看,很顯然他想改變目前的現狀。一旦新股發行制度改革著手改變行政審批制度和改變父愛主義監管理念,堅持以市場化和社會自治為原則,還中國股市一個真正的市場化發行是有希望的。

  但新一輪改革絕不能再重蹈覆轍,應該觸及新股發行制度的核心矛盾。對此,筆者建議此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應該著力解決權力發審問題,儘快將發審委從權力監督部門中獨立出來,讓“裁判員”與“運動員”的角色分開,嘗試將發審權力下放給交易所,採取“工序化”“標貼制”等透明化發審,明確各個審核環節中的權責,方便事後問責。

  改變權力發審的目的就是為了斬斷監管部門在新股發行中的利益糾葛,還原監管部門的監管本職,還原市場約束機制。

  第二,儘快取消司法前置程序,引入集體訴訟制度,啟動註冊制,走真正市場化的發行制度,減少權力尋租的環節,減少審核部門“雁過拔毛”,將選擇“好公司”的權力還給市場、還給公眾。

  但有人極力反對註冊制,認為在核準制下都很難保障上市公司的質量,一旦搞註冊制會泥沙俱下,會讓市場大亂。其實大可不必擔心,註冊制並非是完全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場,反而合規監管更加嚴格,要接受社會公眾的全方位監督,其實約束條件更多了,雖然只要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都可以申請上市,但必須要有保薦承銷機構、會計師、審計師、律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合力舉薦,才能夠“註冊”成功。而一旦發現上市公司違規造假就立即停牌退市,並且嚴懲造假者和“幫兇”(仲介機構),對他們罰以重金,以補償受害者的利益,當然這需要集體訴訟制度和司法的配合。

  第三,應該在詢價環節實施懲罰性的報價成交機制,增加詢價機構的責任意識,避免詢價機構“叫而不買”和操縱新股發行價。對此,有人建議讓一些喊高價(高於發行價)的詢價機構按照自己的出價成交。這雖然可以懲罰一些喊高價的機構,但好像有悖于累計投標詢價的規則,況且國內不是做市商交易模式,這種方式有待商榷。但對於漫天叫價者,採取適當的懲罰性賣價也未嘗不可。

  第四,應該取消發行環節的特權分配機制,取消網下配售,讓機構和普通投資者平等申購。中國股市的網上、網下“雙軌制”始於十餘年前,當時是為了扶助剛剛誕生的新基金,從新股發行額度中撥出一部分直接由其在網下申購,目的是想通過這種利益傾斜的方式讓機構投資者快速發展壯大。現在確實也實現了這個目標,這種吃偏食的特權分配機制在這些年養肥了很多機構,也成為某些特權利益群體牟利的通道。顯然,要想讓發行制度走向市場化,這種特權分配機制必須得改。

  第五,應該採取必要的措施來限制一級市場的“裸申專業戶”,讓虛假繁榮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有效銜接。對此,筆者曾多次建議監管部門對一級市場申購採取“市值配比認購法”,讓申購者按照市值與可申購量1:1的關係來申購,這樣會讓二級市場沒有股票者不具備申購資格,杜絕“打新專業戶”。而這種“市值配比認購法”完全不同於此前的市值配售,是需要真金白銀來進行申購,僅給股份多的人提供一種申購資格,只有建立起這種排他性,才能限制鉅額的投機性申購資金,才能讓一二級市場的利益有效銜接起來。

  第六,應該斬斷各大機構在新股發行中的利益鏈條。儘快叫停券商“直投+保薦”的模式,因為在利益的驅動下,保薦機構一定會做高發行價、抬高上市價,從而造成新股發行的“三高”;儘快讓會計師、審計師、律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從嚴監管,讓他們保持獨立性和專業性,別再成為上市公司造假的專業顧問和專業幫兇;儘快取消荒唐的“信息指定披露媒體”,他們恰恰是導致信息披露不充分和上市公司欺詐的原因之一,他們毫無原則的“維穩”和“遮掩”恰恰掩蓋了事實真相,反而誤導了決策。

  第七,應該解決全流通定價機制。不妨成立專門的借券公司,將新發行的限售股借給這些借券公司,然後實施融券,在理論上實現新股發行的全流通,從而讓IPO定價趨於合理,或者嘗試存量發行制度。

  第八,應該返還一級市場申購資金在凍結期的利息,讓監管部門最好遠離利益瓜葛。

  第九,應該嚴格監管開盤、收盤和申購環節的各種市場行為,避免價格操縱。

  (者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

  

熱詞:

  • 權力監督
  • 中國股市
  • 新股發行價
  • 市值配售
  • 一級市場
  • 全流通
  • 註冊制
  • 幫兇
  • 監管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