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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棉虛假陳述賠償糾紛案于2011年10月一審被駁回後,已經上訴至山東省高院,並將於2012年2月9日正式開庭。
代理此案的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表示,他代理的投資者收到了山東省高院寄來的受理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材料。山東省高院受理材料顯示,原告投資者訴ST德棉及山東德棉集團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賠償糾紛的上訴狀,經審查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上訴條件,該院決定正式立案審理。根據安排,該案將於2月9日上午9時在山東省高院公開審理。
ST德棉在2007年至2008年間多次虛假陳述而被證監會嚴厲處罰。此後,多名投資者提起訴訟並起訴至濟南市中院。濟南市中院在去年10月駁回一投資者1100多萬元的索賠請求,理由是ST德棉下跌係因股市系統風險所致,與該公司虛假陳述行為無必然因果關係。
對此,提起訴訟的投資者及代理律師表示難以接受,並強調ST德棉的走勢和大盤的走勢也不一致。
2011年12月,ST德棉通過資産置換方案,擬以部分資産和負債置換第五季實業所持有的淄博傑之盟商貿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及溫懷取、饒大程所持有的山東第五季商貿合計100%的股權,第一大股東也將由山東德棉集團有限公司變為浙江第五季實業有限公司。(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