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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業鬆綁:監管層鼓勵券商大膽推進業務創新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8日 08: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觀察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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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利明

  很多年前“野蠻生長”的券商們被捆綁得太久了。

  因此,今年4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那次會議成為了券商大佬們齊聚一堂的訴苦大會。在銀行、信託、保險、基金業迅猛發展的這些年,券商業長期徘徊在2萬億的規模。在風險防控的背景下,發展的手腳也被捆縛住,整個證券業正在加速“邊緣化”。

  現在“悲憤”訴苦的券商老總們看到了希望。10月下旬,一份《關於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有關審慎性監管要求的通知》由證監會下發各地證監局,同時《證券公司業務(産品)創新工作指引(試行)》的文件也悄然出現在了中國證監會的網站上。

  這兩份看似沒有直接關聯的文件,其實核心內容都是立足於券商業務的創新上。文件中證監會鼓勵券商大膽推進業務創新,只要嚴格報備,在合法框架下即便出現風險也基本免予追責。

  在IPO申請中增加投資諮詢業務、財務顧問業務及新業務三項新業務指標並大幅降低標準,以形成創新收益的出口,亦為券商創新打開凈資本提升的融資空間。

  2003年開始的證券業大整頓,眾多大券商破産倒閉,證券業受到嚴格監管。“風險監管達到了目的,但是發展卻又受到了束縛。”一位從事一線經紀業務的券商營業部總經理説,“證券公司規模偏小,而且依然靠天吃飯。”

  國泰君安分析師梁靜認為,券業拐點業到來,2012年將從規模驅動進入創新驅動階段。

  創新與IPO

  被業界稱為“券商訴苦會”的那次會議12天之後,時任證監會機構部主任的黃紅元(現上海證券交易所第一副總經理)帶相關人員到證券業協會調研並聽取意見,並開始全面著手對證券行業放鬆管制的監管思路調整。

  上述兩個文件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的産物。據了解,券商IPO申請新標準一文,已經下發到各地證監局並抄送證券業協會,未來各地證監局將以此來掌握審核把關券商上市。

  隨即《證券公司業務(産品)創新工作指引(試行)》一文,也于10月27日出現在證監會網站上,但只是低調放于工作動態一欄中,也未見知會媒體進行報道。

  北京一家券商業內人士認為,券商的創新業務將得到實質性推進。

  券商IPO申請新標準文件規定,申請IPO的券商經紀、承銷與保薦、資産管理、投資諮詢、財務顧問及新業務中,衡量“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的指標為:應當至少有兩項業務凈收入(綜合收入)近兩年均位於行業中等水平以上或至少有一項業務位於行業前十;“具有良好的成長性”的指標為:上述六項業務中應當至少有一項業務凈收入 (綜合收入)增長率近兩年均位於行業中等水平以上。

  同時該文件還指出,上述主要業務中有兩項業務凈收入(綜合收入)近兩年均位於行業前十名的券商,可不要求其“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如兩項業務凈收入(綜合收入)增長率達標,則可不要求“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另外,申請IPO的券商必須在經紀業務、承銷與保薦業務和資産管理業務三項業務中有一項業務近兩年均位於行業中等水平以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證監會對於券商風險控制和同業競爭的放鬆,文件中一參一控明確作為券商IPO申請的前提條件。

  “放寬券商IPO申請標準,明確指向就是鼓勵券商自主有特色的發展。”一位證監系統官員向本報明確表示。

  據了解,券商創新指引以及IPO新標準兩份文件是黃紅元在機構部主任任上提交的調研答卷,在其赴任上交所第一副總經理之前推出,由此開啟券業放鬆監管轉變第一步。

  而券商創新指引這一文件看起來明顯與前一文件極具關聯關係。從兩份文件的互補性、關聯性和未來的延展性來看,也能看出監管層對於券商發展的通盤考慮和深思熟慮。

  券商創新指引這一文件指出,合理區分證券公司創新失誤與違規行為。對於創新中出現的失誤和風險,如該創新事項已經監管部門同意,證券公司不存在故意違法違規行為且及時報告、迅速糾正,主動完善創新方案,並平穩有效消除不良後果的,監管部門不予追究。

  這一提法與此前嚴控券商創新、小心防範業務拓展出現的風險相比,為券商的發展打開了上升的巨大空間。

  同時還要求,根據創新試點的不同階段和進展情況,適時調整降低初期確定的、高於常規業務的風險控制指標要求,在充分發揮風險監控作用的前提下,適應證券公司創新需要。在分類評價指標體系中合理設計考核證券公司創新能力的指標。積極研究探索創新的保護機制,並鼓勵證券公司建立促進創新的績效考核評價激勵機制。

  這意味著投資諮詢、財務顧問、券商直投、融資融券、衍生品套利交易、新三板等各項創新業務均有可能在不同的券商開花結果。這將打破券商盈利模式單一、雷同的局面。

  形勢所逼

  從2003年證券業整頓開始,對券商嚴厲的監管態勢已延續八年。八年前券商裏面的一些“壞孩子”給證券市場帶來非常大的損害。那時候,證券全行業虧損,大量券商挪用投資者保證金、違規國債回購、違規代客理財、坐莊操縱股價等,已形成巨大系統性風險。

  2003年8月證監會召開“證券公司規範發展座談會”,會上提出讓證券公司“規範發展”,由此開啟了行業整治風暴。

  在當時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和當時主管機構監管的莊心一決心整頓券商,隨後出臺嚴厲的監管法規和強硬的行政手段對券商進行清理、兼併和退出。

  2007年結束的券商綜合治理,證監會累計處置了31家高風險公司,清理賬戶1153萬個,亦令證券行業經歷了最為嚴厲的監管時代。不管是分類監管還是凈資本考核,乃至創新試點選擇,都帶有明顯的嚴控風險烙印。

  國家付出成百上千億的代價把券商行業重新拉到規範發展的軌道上。

  2007年,券商綜合治理收官,券商行業在風險防範上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風險防範上的謹慎,以及銀行、保險、信託、基金等金融行業更快速的發展,嚴重積壓了證券公司的空間。

  券商們依然過著經紀、保薦承銷、自營三大傳統業務靠天吃飯的日子。以凈資本為監管核心的監管也被指杠桿化率過低。

  一組數據顯示,銀行業總資産已經100多萬億元,保險業約6萬億元,基金業約3萬億元,證券業卻長期維持在2萬多億元的水平。

  同時,統計數據顯示,銀行理財約7萬億元,信託也有2500億元,證券業資産管理規模僅為1274億元(證券業協會估算為1866億元)。這些冰冷數字的背後是,券商最有競爭力的這一傳統領域裏已經遠遠落後於其他金融業。而在投行這一券商核心業務上,現在也被銀行擠壓到很低的地步。

  一家股份制銀行主管投行業務的人士告訴本報,目前銀行在債券承銷上佔據絕大部分份額。在債券承銷中,中期票據佔債券發行規模最大,這一塊幾乎都是銀行承銷的天下。“在財務顧問上,我們銀行更具優勢。銀行又有更多的資源,可以滿足公司眾多需求。例如一些公司的並購行為,銀行可以提供貸款+財務顧問的服務。”他説,“未來將越來越流行,公司財富管理的綜合服務,既能幫助他們管理在銀行裏的資金,同時還能在並購中提供融資和項目對接。”

  更甚者,現在有的銀行甚至為自己的公司客戶提供上市直通車服務,券商儼然淪為銀行的通道。

  2010年,僅僅是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兩大行獲得的投行收入合計達到294.12億元已超過了106家券商同期的投行收入總和。

  亂世重典,也是一把雙刃劍。

  今年5月,原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發現PE盛行並吸食二級市場資金,而大量資金更是涌入銀行理財産品,證券業卻被邊緣化。

  這並非一個人的追問。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曾指出,證券行業存在三大問題,一是不允許有杠桿,創新能力、資本運用水平、效率都比較低;二是被動通道服務,同質化競爭,比如銀行理財現在很多是備案,證券公司理財則要一項一項審批;三是邊緣化,證券業的負債杠桿幾近於無、産品創新能力低下。

  王東明亦公開建議從“重症下猛藥”的危機監管恢復到常態監管,加強監督、放鬆管制,調整凈資本的扣減比例、證券業綜合經營、鼓勵産品創新、健全股權期權激勵機制。

  市場化的放鬆

  曾參與上述兩文件制定的證監會人士指出,自券商綜合治理以來至今,券業基本制度基本健全,公司與行業的風險、客戶利益等充分得到保障,又有凈資本為核心的審慎監管,因此可以放鬆管制,支持券商按照市場的需求、市場競爭的規則來獨立自主發展,支持券商大膽創新。

  該人士表示,以市場化原則,支持券商創新、做大做優做強。只要券商有自主發展能力,在某一個細分領域做大做強都有機會上市,創新和IPO形成利益統一進入良性循環,讓證券公司有動力發展新業務,在能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做實基礎業務,鼓勵創新、自主創新。

  據記者了解,按照證監會的監管思路,一切依據按照市場的需求去變化調整。未來券商網點會輕型化,通過客戶的財務規劃診斷、資産配置、銷售産品來擴大網點提高服務市場的覆蓋力。資産管理業務將會比較豐富,業務線將要搭全,基本要將基金公司、信託公司等領域全覆蓋,投顧團隊新型的低成本則將帶來經紀業務轉型。

  平安證券總裁薛榮年表示,券商IPO加大新業務權重,實質上將來就是希望有更多的有特色的券商上市,既鼓勵海通、國泰居安這些綜合類傳統大券商上市,也鼓勵有特色的券商上市,這是一個明確導向。

  在薛榮年看來,過去券商確實被監管很嚴,傳統業務競爭太激烈,未來還是鼓勵券商自主創新。根據市場需求來持續經營,而不是簡單的通道服務。

  一位地方證監局官員向本報表示,此次的券業監管變化也與證監會提出加強監管、放鬆管制的思路相吻合。同時,券商做大做強,一個是增資擴股擴大資本金,另外就是提倡並購,現在100多家券商有些小而散,光靠自己積累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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