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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不起眼的工作崗位卻成為大膽“內鬼”的生財肥缺,死傷員工的賠償金成了不法分子的香餑餑,根源在於公司的內控機制尚存漏洞。日前,涉案人員李東被黃浦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批准逮捕,檢察院也對該服務總公司提出加強財務和內審機制的要求。
2011年11月,上海市某服務總公司報案稱其下屬分公司人事專員李東涉嫌侵吞他人理賠金。經查,2011年3月至9月底,李東利用負責員工死亡、傷殘保險理賠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先後9次採用冒領、冒簽的方式,領取該公司已故、傷殘員工的死亡、傷殘商業保險金共計32萬餘元。在理賠款早已到賬的情況下,李東利用各種藉口拖延打款,受害人少則被拖欠五六個月,多則已被拖欠一年有餘。直到部分家屬親自到公司詢問情況,案件才浮出水面。“理單據、填表、審批流程都是我一個人做的,包括領款人身份審核。”李東這樣介紹自己的工作內容。辦案人員指出,李東之所以能夠次次冒領、冒簽成功,與他“一人流程”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有關,漏洞主要在領款人身份核實和財務發款環節。
由於單據、表格、領導審批都是真實的,因此財務發款採取的是領款人簽字即付的方式。而在整個流程中,李東既負責做單,又負責領款人身份審核,除此以外再沒有其他復核程序對他進行有效監督,因此他才能找人冒充領款人,輕鬆騙過財務。
辦案的同時,黃浦檢察院當即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安保服務總公司強化財務制度,加強審核監督機制,特別是增加領款人身份核對環節。
案發後,該服務總公司高度重視,針對檢察機關的建議全面查找梳理李東案暴露的內控管理問題,從健全相關制度流程,加強審核監督、信息平臺改進和開展法制教育三方面予以整改落實。特別是將工傷補助、保險理賠及退工結算納入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網銀支付,對保險理賠金、工傷補助金申報和辦理領款手續實行雙崗復核制,款項匯入當事人賬戶後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回訪確認等措施,有力堵塞了該案中暴露出的各種管理漏洞,從制度上確保類似案件不再發生。(文中人物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