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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年會專報】
“政府在慈善基金方面監管不足”,國務院參事、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湯敏12月14日在《財經》年會2012夜話五做上述表示。
針對河南宋慶齡基金會事件,湯敏説,出現問題不可怕,我們的監管要能提高,這才是意義更大。
至於商業和慈善之間是不是有非常明顯的分水嶺,湯敏説,這個實際上在國際上有很多經驗,一個作為基金會他的投資部分基金會,每年錢是靠服務基金會專門進行投資賺了錢之後再進一步做,所以他是有做慈善組織可以做投資,他投資的回報收益是不能用於股東分紅。
湯敏還介紹了國際上興起的一種叫“企業社會投資”公益方式,湯敏説,這是最新的一個領域。在這裡頭,有一個比較清晰,比如尤尼斯什麼叫做教育企業,所有股東是不分紅,這個機構很賺錢,所有賺的錢繼續用在這上面,股東不賺錢,這都可以成為社會企業。第二這個社會企業並不享受很多稅收優惠,如果享受稅收優惠,如果我自己願意把錢放進去繼續做,這種社會企業就應該來説更有生命力,這些都在發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