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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三包”品返修運費應由商家掏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2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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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瀋陽1月12日電(記者 初杭)春節日近,商店裏置辦傢具等大件商品的消費者越來越多。然而,在商品發生質量問題時,一些消費者卻被告知退換商品的運費需要自理。對此,遼寧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對返修、退換的大件“三包”商品,合理運費應由商家掏。

  日前,遼陽市消費者陳女士在某傢具商場訂購了一套皮沙發。第二天,商家安排工人送貨上門並安裝。安裝工人走後,陳女士發現沙發的質量不過關:無論是大人還是孩子,一坐一起沙發底部就會發出刺耳的聲響。陳女士要求退貨,經銷商表示,退貨可以,但是陳女士需要負擔運費200元。對此,陳女士表示不解,本來是因為質量問題才退貨的,為什麼要消費者承擔運費?

  核實相關情況後,工商執法人員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陳女士有權要求商家承擔退貨運費。經過耐心講解,經銷商同意負責承擔運費,陳女士表示滿意。

  對此類現象,遼寧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大件商品的時候,如果出現因質量問題而退貨的情況,運費應由商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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