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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廣東十大法律事件出爐 “富豪代孕”上榜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09: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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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律師協會投票選出的2011年度世界、中國、廣東重大法律事件新鮮出爐,這是省律協連續第六年發起的重大法律案件評選。湄公河中國船員被殺事件、“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北海律師被控偽證罪維權案、達芬奇傢具事件、烏坎事件和增城新塘聚眾滋事事件均上榜,而此次評選,律師自身命運再次成關注重點。

  “法律援助服務應該由政府購買”《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成同領域首個地方規章

  此次入選2011年度廣東十大法律事件有:《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施行、烏坎事件、增城新塘聚眾滋事事件、廣東富豪代孕“八胞胎”事件、《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出臺、廣州楊箕村16戶釘子戶被判敗訴案、江門市原副市長被判刑未入獄事件、廣東明確規定珠三角不許“先改革再改法”、佛山南海紅十字醫院早産兒被丟以及民營企業家張克強被控詐騙案。

  省律師協會理事兼宣傳交流工作委員會主任肖勝方指出,之所以將《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施行列為廣東法律事件之首,是希望引起社會、政府對法律援助工作的進一步關注,法律援助經費提高,意味著參與法律援助的律師能夠得到更多的津貼——目前,很多法律援助律師的服務多是免費或者打了半價,這樣的環境並不健康。他坦言,法律援助服務應該由政府購買,而目前大多數政府承擔得還不夠,不少沒有能力請律師、但又有迫切需要的人群因為夠不上法律援助的條件,而選擇了其它非理性行為。

  “我們同樣關注律師自身命運”

  北海律師被控偽證罪維權案位列國內事件之首

  “今年的評選,我們更關注律師自身的命運,和中國法制的命運。”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徵夫指出,今年上榜的事件中,有不少和律師執業環境相關的,像被排在中國十大法律事件第一位的北海律師被控偽證罪維權案。

  “尤其是刑事辯護律師,依然面對著會見難、取證難、閱卷難等‘三難’問題。”朱徵夫認為,刑事辯護律師是在為個體的生命和自由作辯護,更需要良好的職業環境,然而這個群體現在面臨的風險太大。據了解,很多刑事辯護律師在成熟之後就不願意再繼續從事這個領域了。

  對此,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廣州市法學會理事楊愛斌對此頗有同感,尤其是部分小城市,相比較法制發展較規範的大城市,“辦案隨意性太強”。他直言,有不少刑事辯護律師反映,在小城市辦案處處難,刑事辯護律師受到的限制太多。

  據悉,入選2011年度中國十大法律事件有:北海律師被控偽證罪維權案、賴昌星被遣送回國、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公佈實施、“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達芬奇傢具事件、《刑罰修正案(八)》公佈實施,醉駕和惡意欠薪入刑、百度文庫侵權事件、中國電信聯通價格壟斷案以及康菲渤海漏油賠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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