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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方女士向黨報熱線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她3年前存入郵政儲蓄銀行的5萬元存款今年12月14日到期,前往銀行支取時被告知存款當時已經購買中國人壽理財産品,目前還不能辦理取款業務,經過爭取,郵政儲蓄銀行答應當晚將5萬元本金和2594元利息匯至方女士銀行賬戶,尚欠4955.94元利息,為此銀行方面向方女士打了一張“欠條”,方女士表示不滿。郵政儲蓄銀行七里山營業部高經理解釋説,方女士購買時已告知其買的是保險理財産品,目前正趕上銀行年底結算,等過段時間會及時將剩餘利息返還給方女士。
方女士介紹,2008年12月14日,她去離家較近的郵政儲蓄銀行七里山營業部存錢,在辦理存、取款業務的窗口前,一工作人員向她推薦了一份保險理財業務,稱該業務收益比較高。“跟我説利率高,每年5.1%,不過當時沒跟我説買的是保險,我年紀大對這些也弄不明白,要知道是保險當時就不在這存了。”方女士表示,那名工作人員告訴她,存款3年後到期可將本金和利息一同取出,於是她將手中的5萬元現金存入了郵政儲蓄銀行。
今年12月14日,方女士3年前辦理的存款已經到期,便持存摺前往郵政儲蓄銀行七里山營業部取錢然而工作人員告訴她,3年前辦理的並不是存款業務,而是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推出的一款理財産品,現在還不能取錢,取的話得等到一週之後。眼看存款到期卻不能取錢,方女士立即找到當時為其辦理存款的工作人員,經過爭取,這名工作人員帶方女士來到位於解放路東段的中國人壽網點,晚上7點,網點工作人員將5萬元現金打至方女士的銀行賬戶,但是利息只打了一部分。“還有4955.94元利息,他們讓我第二天到七里山營業部領取。”
15日,方女士來到郵政儲蓄銀行七里山營業部,工作人員卻拒絕支付剩餘利息,只給她寫了1張“欠條”。記者看到,這張欠條上註明,“今欠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智勝金,金額4955.94元,1月20日之前到賬。”方女士説,本來她手裏有存款時和郵政儲蓄銀行簽訂的合同,可是“銀行的人給我打欠條的時候把這份合同收回去了”。
今天下午,郵政儲蓄銀行七里山營業部高經理在接受黨報熱線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款理財産品確實是我們的工作人員推薦給方女士的,已經與方女士當面説明,簽訂的合同上也已清楚註明,上面有方女士本人的簽字。記者詢問為什麼方女士的存款到期之後沒有按期支付全部利息,高經理解釋説,方女士辦理的這項業務不是銀行存款,而是一份保險理財産品,剩餘利息過段時間會打過去,而且打欠條的時候方女士已經同意這麼寫。“保險這一塊和存款不一樣,得用支票支付,目前正趕上銀行年底結算,完了以後錢款才能到位,到時候我們會將剩餘利息款打到方女士賬戶上。”(記者 張錚 實習生 王蓓貝)